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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 你了解多少?
hwyst.hangzhou.com.cn  2015年01月29日 11:38:05 星期四

  分提要

  解说:《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具有怎样的社会价值和意义。

  樊德珠(律师市人大代表):也是鼓励更多的民众,参与到院前急救。

  方扬帆(热心市民):免责可能跟杭州的现实情况,会有一点点的超前。

  曹骏(热心市民):如果说我以后,碰到这种情况的话,我肯定会去救。

  解说:广告之后我们圆桌会,继续讨论。

  主持人郑煜:其实在我们杭州,我们1月1号杭州市,就出台了一个,《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并且在全国首次明确了,院前急救免责的一方面的法律法规,我们接下来,通过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

  VTR

  今年1月1日起,《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纳入到了法制化轨道。

  《条例》率先在国内提出“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对急、危、重伤病员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不承担法律责任。”这意味着“急救免责”在杭州获得立法支持。不过《条例》也规定,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才能够享有该权利。

  据了解,目前,杭州市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基本急救技能的市民比例低于1%,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水平。因此,《条例》在普及公众急救培训上做了相关规定:“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组织人员参加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的急救培训。人民警察、消防队员、保安人员、导游、学校体育教师及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乘务员等人员应当参加急救培训。中小学校应当组织开展急救知识教育”。

  此外,针对急救过程中最怕遇到道路拥堵,延误救护车通行,致患者失去最佳救治时间的问题,《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因让行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而导致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免于处罚。对不按照规定为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让行的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进行处理。

  主持人郑煜:通过这个短片,我们大致了解一下这个内容,我想问一下应主任,我们杭州市推出了,这么一个管理条例,它的目的是什么。

  应旭旻(杭州市急救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我们希望通过这个立法,主要是能够达到两个方面的目的,第一就是规范,就是我们目前,从全国的范围内来讲,那么对于院前急救的,一个规范性的一些行为,比如说120电话的设置,比如说整个院前急救的运行,那么第二个,我们希望通过立法达到的目的呢,就是保障,这里包括各个方面,比如说是我们这个,院前急救自身在工作当中,比如说一些经费的保障啊,人员的保障啊等等,这样的一些保障,那么同时的话呢,大家也看到,就是我们在条例当中呢,对于这个经过培训,具备急救知识的公民,在紧急的情况下,对于危重的病人,采取的这样一种,急救的这样一种行为,那么这个有一个,免责的这样一个条款,那么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的一个条例呢,这样一个内容能够倡导,倡导大家能够去,在第一时间,具备急救知识的,我们这样的一些公民或者市民呢,能够为危重的患者,能够提供第一时间的救治。

  主持人郑煜:关于免责在这儿我想问一下樊律师,你怎么看待这个就是我们。

  樊德珠(律师市人大代表):在《院前急救管理条例》里面,将这个免责写入到,这个法律法条里面的,而且是全国首个的,这个免责条款,其实是它的法理的基础呢,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讲,他本来是不具有,这样的这个义务和职能的,合同也没有约定的,他去从事这样的管理,我付出了我的劳动,那么我可以向受益人,我要求你支付我的,相应的这个劳动报酬,但是呢在后面半步,就是我可以因为从事这样的服务,免除我法律的责任,因为这个可能会有风险,那么我们(民法通则)里是没有规定的,所以我觉得,在我们这个急救条例里面,引入这样的条款,它是非常有积极意义的,也是鼓励更多的民众,参与到院前急救,来保障更多的生命,我觉得它非常有积极意义。

  王平(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我们这个条例,事实上在国内是具有,非常领先的意义的,既表现在包括免责这个条款,也包括它有个非常详细的,就是二十九条里规定的,怎么样去落实,推进大家培训的这个项目,包括按人数怎么样去推广,包括哪些特定行业的人,应该进行这个培训,那么这个做法来讲的话,我们可以认为,这种做法是一种更加有效率,更加有效地去提升这个,培训率的一种方法,那么我觉得这一点,是我们从这个条例角度来讲,包括落实角度来讲,先进意义是在这个方面有所体现,有积极意义。

  主持人郑煜:那么在这我想问一下,我们的现场的市民朋友,你们是怎么看待,这种免责写入到法律法条呢。

  方扬帆(热心市民):我一直觉得杭州的免责,可能跟杭州的现实情况,会有一点点的超前,因为我们现在,受过专业(急救)培训的,(市民)只有1%,我说实话我也完全不懂,如果在今天做节目之前,我会义无返顾地去做,任何的救援工作,但是我听了今天的讲解,我可能会很谨慎,为什么,因为我以前看电影,都是女主角落水了,男主角把她救起来,不管怎么样肯定是先,先人工呼吸对吧,然后女主角就醒了,两个人就美好地在一起了,但事实是不能这样人工呼吸,太浪漫了啊,对就是我今天才知道,必须要心肺复苏以后,才能人工呼吸,那如果说我做了,那会不会就错过了最佳时机,我的理解就是,这样一个法律规定的公布,能不能在居于一定的,一个民众的高度之上,比如说我的培训率已经到了30%,那我就可以大规模地去鼓励,更多的群众去参与救援,但是我们的基数现在还是太小了。

  樊德珠(律师市人大代表):但是这个其实,就是你注意到他这个条例,条例里面实际上是,对这个专业知识的培训,它是强制的,比如说人民警察保安,这些专业人员,包括其他的这些就是公众,包括司机,他都是要接受强制培训的,那这个培训的话,在比较短的时间之内,可以把这些培训完成,那我觉得就是说,你的这个担心,可以把它能够尽快地扭转过来。

  田思宁(热心市民):刚才那个律师也说,她说我们是强制的,但是你要知道,很多强制的这个工种,比如导游比如保安,他们这些培训是培训的,但是他们是不拿证的,因为这个拿证是要钱的,我们只学了其中部分的内容,(费用)是500块,这样(不拿证)的比例是更多,那么像这些人他知识是掌握了,本来可能他还敢去救一下,因为他学过了,但是我们这个院前急救条例一出来之后,那我是没证的,那我以后不能救,万一救坏的话我要犯罪了。

  曹骏(热心市民):我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啊,我觉得我们杭州市的,院前急救条例当中,关于这个免责条例,这个是不够的,因为我原先说实话,我也没有学过心肺复苏和AED(体外除颤仪),但是今天我在我们圆桌会的现场,我刚才看袁主任在演示了,我很用心地学了,我感到自己学会了,那么如果说我以后,碰到这种情况的话,我肯定会去救,对我这样的人,我觉得也应该给予免责。

  樊德珠(律师市人大代表):我参与了这个法条的这个制定,你刚才讲的担心的问题,不存在的,就是你认为自己,有专业的这个技能了,我学过了这样的技能,尽管我没有证书,但是你是可以去施救的。

  张茂(浙二医院急诊科主任):我想首先的话,就是说这个人类的健康,一定不只是说是归医疗机构,或者急救机构来完成的,是什么是我们的各行各业,从社会大众一直到专业机构,是一个连续的完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是非常专业的,我们看到,但是对于院前的,公众的基本急救的技能,我觉得应该是什么,是社会公民的必备的基本的素质,就像现在我们的公民,会开车会英语会电脑,在二十年前,可能觉得那是一个非常专业的事情,但是到了现在就是说,可能变成一个基本的(技能),比如说这个公共的,心肺复苏的工作,把它认为是一定要持证的,从法律的意义上,我觉得这是非常有必要,但是在我们没有到,那么多人培训的情况下,你再给他限制,反而更多人不会干,不会干这个事情,所以我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走两条路,第一个就是说,一个就是说,通过这次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其实就是鼓励我们的社会公众,更多地接受这个心肺复苏,包括其它急救知识的普及,这种普及不是说,到我们现在快要用了我们学,应该从学校里开始。

  主持人郑煜:关于《院前急救管理条例》的出台,在这我想问一下王老师,这个管理条例的出台,它具备哪些社会价值和意义呢,你怎么看。

  王平(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我们制定法律本身,其实也是有它的一个社会影响力的,主要体现在让大家,更加全面地去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以及使大家更加有意愿,去接受这个培训,更加有意愿去主动站出来,去进行施救,进行院前急救这个行为,那么包括刚才大家讨论很多,关于免责这个问题,我觉得至少是有一点,我们可以相信就是说,即便很多没有拿到证,但是其实他大概知道多少,培训知识的市民,他可能在做这个决策的时候,也会想到是说毕竟是一条命,我做了可能还有希望,我如果不做,如果没有比我更好的人来做的话,那肯定是这个生命就会丧失掉了。

  朱成方(新闻评论员):那么还有一点我想讲,就是最近刚刚杭州出现了,一个新事物,叫体外自动除颤仪,那么现在那个机场,还有市民中心,还有灵隐都有放在那,但是很多人不知道。

  主持人郑煜:您说到这个除颤仪,我们今天现场也有,袁科长再麻烦你一下,帮我们来演示一下。

  袁轶俊(杭州市急救中心急救科科长):这个就是自动体外除颤仪,当然这只是个模型,是按照真的AED一比一制作的,那么AED操作,分为四步两离开,那么首先第一步,跟任何电器一样,打开开关,它会中文提示,好那么这里有图示,它是两块电极片,贴在患者不同的位置,那么你取其中一片,贴在患者的右胸前,这里是锁骨,锁骨下右胸前,那么这一块贴在左乳,对左乳头腋下这个位置,这个地方,它上面有,你就按照它贴片上的位置,贴片有提示,会告诉你贴在哪里,这是第二步,然后我们再把那个插头给插上,这个时候第三步做好了,第一个离开,它分析的时候不能干扰它,你让旁边人所有人都离开,好它建议除颤,这个时候它会自动充电,这个时候不要接触病人身体,好除颤呢,按这颗除颤键的时候,你再环顾一下,让他们第二个离开,大家离开不要碰到病人,然后最后一步,第四步除颤,好就完成除颤,AED就已经做好了,然后如果这个病人需要心肺复苏,你就心肺复苏。

  主持人郑煜:完全是有语音提示的,这个心肺复苏不用拿掉。

  袁轶俊(杭州市急救中心急救科科长):不用拿掉,如果需要心肺复苏,你就直接这样心肺复苏,再吹气心肺复苏,那么AED会在两分钟以后,会再做一个自动监测,是否需要除颤,自动。

  张茂(浙二医院急诊科主任):其实AED我们把它理解成什么,就是灭火器,使用灭火器,一定要消防员来用吗,公民都可以用,但是公民要用呢,就适当的培训,所以这个是个基本的素质,如果我们现在把它理解为,这个东西一定要专业的用,可能我们杭州也装了很多,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十年过去了,一个都没用过,那就等于白装,接下去更重要的考虑,我们如何保证这个东西,真正发挥作用。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陈浩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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