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杭州市环保局获悉,《杭州市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已经出台,《办法》指出,为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我市的环境质量,我市将结合实际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
根据《办法》,凡涉及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都将纳入有奖举报办法的适用范围。
《办法》列出五类涉嫌环境违法行为:
(一)工业企业向水体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二)工业企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
(三)工业企业烟气黑度超标排放。
(四)工业企业违法倾倒、堆放、存贮有毒有害废物。
(五)辐射工作单位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运输、处置放射性同位素。
《办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环境,并有权对上述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可拨打杭州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也可以通过网络或信函的方式进行举报。
(一)电话举报:杭州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88995198;
(二)网络举报:杭州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
(三)信函举报:杭州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受理中心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三层,邮政编码:310004。
举报案件经调查核实后,杭州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受理中心应自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照举报人要求的联系方式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应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据悉,举报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经查属实,且处罚款额度在20万元(含)以上的,将奖励人民币10000元/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