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授予杭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杭州市先进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工作者,将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5万元和2万元。这是记者日前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杭州市评选奖励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办法的通知》中获悉的。
本市范围内市、区县(市)、杭州经济开发区所属单位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医药卫生、农业、教育、管理等方面科学技术研究及应用的科技人员。非本市所属单位的科技人员,其主要成果在本市实施或转化,并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将列入入《杭州市评选奖励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办法》适用范围。
根据《办法》,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的评选分为先进、优秀两类。我市将成立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评选的组织实施。
《办法》指出,杭州市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的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工作采取限额择优的原则,每次评选奖励的先进科技工作者不超过100人,其中优秀科技工作者占先进科技工作者总数的10%。
除了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经评选的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还可优先享受市政府组织的科技人员交流、体检和疗(休)养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