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幢粉色大楼就是“鼎衍教育”租用在杭州建人高复的教学楼。
杭州网讯 昨天杭州网报道了《开业才一月的“鼎衍教育” 招生手册却“硕果累累”》,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
“鼎衍教育”:自己培养的学生为何不能做宣传?
对于这家刚开业一个月的美术培训机构,在招生宣传手册上是否有误区呢?记者根据“鼎衍教育”招生宣传手册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上了“鼎衍教育”美术培训机构艺术总监潘建彬。
网友质疑的“开业才一个月,就出现了2009年的优秀毕业生”这一说法,潘建彬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从2000年就开始从事美术培训工作,宣传册上出现的优秀学生都是自己带出来,这难道不可以吗?”
当记者提到招生手册上出现的“合作学校”都不知情“鼎衍教育”是什么机构时?潘建彬说,宣传册上出现的这几所合作学校,都是他之前在另外一家培训机构做股东时签下的。“我是他们的股东之一,到现在还没退出来,现在用那些合作学校,这有什么不可以呢?”
看似合情合理的回答,却遭到了报料人鲍先生的反驳。“他培养的那些学生都是我们机构出来的,现在拿出来给这家培训机构用,这不是张冠李戴吗?”
建人高复:“鼎衍教育”跟我们只有校舍租赁关系,没有教学关系
至于校舍为何会出现在杭州建人高复学校时?潘建彬告诉记者,自己这家公司是今年7月份注册成立的,校舍是租用在杭州建人高复学校,跟建人高复只有校舍租赁的关系,并没有教学上的合作关系。
对此,杭州建人高复学校的一位姓陈的老师告诉记者,“鼎衍教育”美术培训机构的校舍是今年刚租用给他们的,双方只有校舍租赁关系,没有任何的教学合作关系。
对于网友质疑的招生手册上出现的校园设施都是杭州建人高复学校时,陈老师表示“对于学校设施,都可以共用的”。
当问起对方是否存在招生资质和宣传方式有问题时,他说“这个事情我还不太清楚,还需要进一步了解”。
律师:“鼎衍教育”存在不正当宣传
随后,杭州网记者也咨询了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马宏利律师。
马律师说,“鼎衍教育”在招生宣传上出现的问题乃“不正当宣传”。“桥归桥,路归路,把之前的优秀学生和合作学校沿用到现在的培训机构,‘鼎衍教育’显然不妥当。”
马律师表示,现在培训机构的主体都变了,而不能作为个人行为,这种招生宣传会对原来学校造成不正当竞争。
据了解,杭州市工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灵隐工商所已对此事介入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