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过安检(记者拍于杭州城站火车站)
对于禁止随身携带的生活日用物品,车站有专门收缴处(记者拍于杭州城站)
车站收缴易燃易爆物品处置处(记者拍于杭州火车城站)
金华火车站3月5日收缴的旅客携带的管制刀具(金华火车站提供)
杭州网热线0571-85052222接到湖北市民李先生反映:3月5日晚上,在金华火车西站送朋友回武汉,由于携带了危险品在火车站被罚50元。李先生觉得这钱罚得冤枉,而铁路公安认为这钱罚得有法有据。究竟这钱该不该罚?我们坐火车携带物品时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旅客:“过安检时被罚50元”
李先生说:“3月5日晚6点左右,我在金华西站送朋友,过安检时,一名铁路公安人员拦下了我,说我带了一小瓶ZIPPO打火机煤油,让我出示身份证,并要把我带到办公室。我说把东西放在他们这里,我先送朋友进站,他不同意。朋友见此情况叫我不要送了,让我出去,但公安人员也不让我出去,坚持把我带到办公室对我处罚。他们说我已经构成违反铁路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五款,罚了我50元。”李先生说。李先生认为自己并没有恶意要携带危险品进站,也愿意配合安检人员把危险品放在外边或者马上出去,但安检的铁路公安仍然坚持要罚款。李先生还告诉杭网记者这样的一件事。“当时和我一起被带到处罚办公室的还有一名旅客,由于带了把水果刀,过安检时被查出,也被罚了200元。” 李先生说,“铁路公安维护安全是对的,但对积极配合的旅客是不是可以以教育为主?”
金华车站派出所:“两位旅客携带一件危险品、一件管制刀具”
杭州网记者电话联系了金华火车站派出所,袁教导员知道此事后立刻调查,给杭网记者回复。他说:“这两位旅客所携带的物品,一件是危险品,一件是管制刀具,而且都是在过安检时被检查出来的,旅客已经进了站。根据铁路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带进站、带上车都已经构成违反本规定,公安人员要对这样的行为给予罚款。而携带刀具的旅客,他的刀具不是削水果的小刀,而是带自锁装置的管制刀具,根据规定,这类管制刀具是禁止携带的,对那位旅客,罚了100元,不是200元。”
警方提醒:为了你我安全 杜绝危险请从自身做起
金华火车站的袁教导员希望通过杭网提醒广大旅客,关于携带危险品处罚的界定、依据和危险品的范畴。
1、进入车站的界定。旅客携带危险品只要通过安检仪和安检门,就构成携带危险品进入车站,视同违反铁路秩序管理规定;如果旅客在安检门外,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所带危险品没有通过安检仪,也没有进入候车室的,则可以让公安人员协助保管或处置。
2、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旅客进站上车,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所谓管制刀具指刀刃长度16厘米、刀尖角度小于60度且有杀伤力、带自锁装置的刀,这些都是不能携带的。
3、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日常使用的刀具。这类刀具分剪刀、菜刀、斧头等,旅客不能随身携带,一旦被查出,安检人员会让旅客通过快递、托运等方式带回家,对携带这类刀具的旅客一般不会采取罚款处理。
铁路公安的工作人员说,有的旅客携带了生活日用的刀具进站上车,被告知禁止携带愤愤不平,无法理解。而事实上,确实发生过这样的危险事例,有旅客坐长途车劳累,精神恍惚,觉得有人要抢自己财务,甚至要杀他,于是拿出随身携带的菜刀对着周围的旅客乱砍,造成多数人员受伤。
为了大家的安全,杜绝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希望大家理解,为创造一个安全的乘车环境共同努力。
附:浙江省铁路安全秩序管理办法(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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