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破坏公共自行车要赔偿 诚信是前提 杭网记者在采访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陶雪军时了解到,在租用公共自行车时,一旦出现由于人为损坏车辆零部件的情况,是要求租车人进行相应赔偿的。“赔偿条例是随着公共自行车的投入一起实行的,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真正实践过,一般小的零部件也只是几块钱的事,比如轮胎破损的话是赔偿2块钱”,陶经理说,赔偿破损的零部件还是要靠市民的诚信和自觉。 记者手记:2008年,杭州市政府推出公共自行车租赁便民措施以来,在风风雨雨中走过了两年。到目前为止,租车还车难的问题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我自己就是每天借用公共自行车上下班,在每天的租还车过程中,我深刻的感受到公共自行车带给我的便利。 老实说,这真的是一项顺民心的工程,作为公共自行车使用主体你和你们,也尝到了公共自行车带给你的便利和快捷。那么在使用的时候,也能不能稍微关爱一下它们,为了日后给你自己提供源源不断的便捷,为了他人的便利,请你爱护公共自行车。有爱,才会有回报。 杭州公共自行车服务热线:0571-85331122 (杭州网开通新闻热线:0571-85052222 报料QQ:200900571 欢迎广大市民网友报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