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杭网议事厅>>热点热议>>杭网议事厅五险一金解答专区>>
详解《社会保险法》:覆盖全体居民 着力保障民生
2010-11-25 09:53:10杭州网

 

图表:我国拟立法明确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新华社发

记者:我注意到,《社会保险法》除了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条文外,还有不少创新性、前瞻性的规定,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内容。

胡晓义:《社会保险法》内容十分丰富,其中具有总括性、创新性、前瞻性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覆盖全民。《社会保险法》规定的5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居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广覆盖的社会保险体系。

第二,统筹城乡。《社会保险法》确定的适用范围,适应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将新农保制度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范围,并预留了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空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范围,授权国务院规定管理办法;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与其他职工一样依照本法参加社会保险;还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

第三,突出维权。《社会保险法》在各项制度设计上,始终以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出发点。这方面的亮点很多,特别是解决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跨地区就业人员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医疗费用即时结算问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问题、工伤待遇垫付问题等等,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第四,规范管理。《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政府在社会保险行政管理和资金保障方面的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的方向,提高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强制性,确定了由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共同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的方向,等等。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周曦    
 
 
 
政策解读 更多>>
·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 关于《杭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 ...
· 关于《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 ...
· 关于《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
· 关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 ...
· 关于《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 ...
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策划、编辑: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