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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个体劳动者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上调
2011-06-08 06:28:45杭州网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2010年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650元)的8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按照18%确定。

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也要相应调整。以月缴费基数按2010年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选择为例,参保人员从今年5月份开始,每月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为:30650÷12×80%×18%=367.80(元)。这一金额比今年1-4月的相应缴纳金额要高出38.04元。

相关文件可以登录杭州市劳动保障网(www.zjhz.lss.gov.cn)查阅,有问题也可以咨询杭市劳动保障咨询专线:12333。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魏奋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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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编辑: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