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开展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向上调整为1310元,较2010年提高了210元,涨幅为16.03%。 根据相关统计,2011年杭州职工月最低工资额为1310元。由此,杭州市公积金中心对月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缴存比例未达12%的单位,需按规定上调。单位因经营困难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需向中心办理报备手续。 由此计算,7月1日起,个人或单位最低月缴存数=缴存基数1310元×缴存比例12%(元以下四舍五入)=157元。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157元)+单位月缴存额(157元),将达到314元。 通知还规定,201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凡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应按规定办理调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