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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2011-12-09 16:27:19杭州网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12 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二)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的。

来源:杭州市劳动保障网    作者:    编辑: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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