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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吸烟场所(区域)不得吸烟规定及罚则
杭州网专题聚焦  2010年02月24日 16:06:39 星期三  杭州网

《条例》第八条 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任何人不得吸烟或者携带燃烧的卷烟、雪茄烟或者烟斗。

《条例》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作者: 编辑:周曦
 

主题:
杭州市公共场所实施控制吸烟
嘉宾:
王明法 杭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时间:2月26日10:00
地点:
市民之家2楼“杭网议事厅”演播室

《条例》解读
·烟草制品经营、未成年人禁止 ...
·单位控烟管理职责及罚则
·禁止吸烟场所(区域)不得吸 ...
·划定吸烟区(吸烟室)要求
·控制吸烟的公共场所
·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吸烟危害
·吸烟影响性功能
·孕妇吸烟增加流产及早产危险
·女性吸烟不孕率高
·吸烟爱发生交通事故
·吸烟的人收入更低
·吸烟者家庭矛盾多
戒烟小窍门
·经受得住重新吸烟的考验
·转移注意力
·扔掉吸烟用具
·游泳、踢球和洗蒸汽浴
·少参加聚会
·打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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