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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警惕舆论引导所带来的媒介审判
hwyst.hangzhou.com.cn  2011年11月23日 14:54:26 星期三

杭州市萧山区政协委员、杭州市萧山区政协提案委主任田益民,萧山第三中学副校长朱亚利反映:近来,媒体、舆论对诸如宝马车肇事案和云南强奸杀人案等层出不穷的事件揭起各种各样的评论与挞伐,疯狂的转载疯狂的评论疯狂的泄愤不断,很多事件的舆论引导已经进入到一种非理性的状况。

随着这些极端的个案,不断发生着周而复始的情绪化摇摆。这样的舆论摇摆中,带来的不是宽容与和解,不是理性的反思,而是不断强化的敌意和冲突。

舆论监督的“越位”,已经成为舆论监督实践中突出的问题。尊重司法,维护舆论监督的严肃性,有必要完善报道,避免“媒体审判”。

媒介审判对挖掘真相和传达民声的意义,但不能代替专业鉴定和司法判断。对于在近来发生的宝马车肇事的案中,许多新闻报道预设了“碾伤不如碾死”这一误导性的主观框架。

媒体从业人员认为,这是新闻的失败,是媒体公信力的自我葬送,绝非公民社会的福音。法律界人士认为,司法与媒体容易产生冲突的案件往往是中国目前社会最尖锐矛盾的折射,这个矛盾就是官民对立、贫富悬殊,背后是人们对官商勾结深度腐败的不满。

具体而言,在涉及官员与民众、富人与穷人的案件中,舆论往往倾向于民众和穷人,如果关键事实存在争议或披露不力,情况可能更加严重,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有时受到舆论质疑,偏执的舆论导向将影响社会稳定。

建议对于此类事件的媒体舆论引导采取适度的控制和法律法规规范。

来源:杭网议事厅 作者:田益民 朱亚利 编辑:童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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