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问计于民>网民好建议>网民好建议列表
 
尽早设立垃圾分捡厂,合理分流垃圾
hwyst.hangzhou.com.cn  2012年06月03日 09:05:01 星期日

在回收利用的生活包装废弃物中,纸包装废弃物比较典型,它可以再生造纸。除此以外,易拉罐、矿泉水瓶、废铜烂铁、废旧电器等的回收,都是目前回收行业所关注的,大部分以包装废弃物为主,沿街叫卖的小贩,为杭州市民所熟悉和接受。

现代包装产品大多属于一次性消费品,数量大、寿命短。从原料到制品成型、消耗、废弃的周期较短,到消费者手中,包装的寿命也就结束了,变成了垃圾。包装废弃物带来的环境污染仅次于水质污染、海洋和湖泊、空气污染,已位居第四位,严重影响了人类的生存质量,在生活垃圾中,包装废弃物的比重很大,回收及再利用将产生巨大财富,可以说,解决了包装废弃物的分类回收,是垃圾分类的重头戏。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现代科技的发展,市民生活垃圾花样不断翻新,内容越来越丰富。一顿普通的饭菜,可以产生大堆各种软硬塑料包装材料;一次普通聚会,可产生大堆瓶瓶罐罐……生活垃圾源源不绝。

杭州已经开始了垃圾分类,但是,生活垃圾中,包装废弃物分类回收及再利用的情况不容乐观。

前段时间,市里举行过垃圾分类各城区评比,垃圾清扫工有时会将绿色垃圾箱上部的垃圾袋,倒出来挑选一下,将其中的塑料、瓶瓶罐罐检出来,丢到黄色垃圾箱内,估计也只是应付检查,居民的做法依然十分随意。

商品被扯下的包装,与其他垃圾统统丢进垃圾袋,被车辆装走,没有被一一确认分类是否正确,不同的垃圾箱,被工人倒在一起运走,要么被运往垃圾填埋场,要么被送去焚烧。分类还是停留在粗放阶段?那些几百年都不会降解的塑料石油制品,留给子孙的将是什么?焚烧所产生的热值可能还抵不过空气的恶化。

天子,天子岭,多么美的名字,可惜现在是垃圾的代名词。近年来,垃圾填埋场周围地下水污染,空气恶化的、疾病增加,已经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目前除一部分被垃圾回收站回收之外,大部分被外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填埋与焚烧不是目的和解决问题的最终手段,漂亮的垃圾箱、洁白的垃圾转运车颜色,垃圾分类既然已经开始,那么就不是只求一个形式。

应该说,市民在丢放垃圾时,仅仅是粗放的分类,作为现代生活条件下,将其作为唯一的手段,是十分幼稚和危险的。工厂化的分类回收及再利用,既是顺应时代的物质要求,也是对居民分类的严格检验,从中发现问题,及时弥补。工厂化的物资生产,必须要求工厂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再利用,形成对称。同时,专业化的垃圾分拣,又可以反过来,对居民投放进行复核检验、制止垃圾乱投的不良行为,甚至在刑事治安上都有意义,相辅相成。

当然,目前已经有医用物品的危险废弃物分类回收专业厂家,但是垃圾的种类不限于此,工厂垃圾、科研垃圾一般都有专业的处理途径,对于量大面广的生活垃圾必须分捡厂来完成。

因此本人建议尽早设立垃圾分捡厂,合理分流垃圾,科学利用废料,应作为创建生活品质之城的头等大事来做。我在德国一些城市的资料里,看到看似简陋的皮带输送线,线上有被转运来的城市生活垃圾,工人在一旁挑选,将分出来的物品放到一起。有分拣员、验收员,职责清楚,现场条件也就手套、口罩,加上空气循环系统。垃圾在规模化、专业化得运作下,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东西,大量的集中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被厂家转运出去,形成良性循环。一颗小小的电池,一只塑料袋,被检出来,集中化处理,可以化解无数的危害!

垃圾分捡厂尽管可能会有恶臭、有恶劣的环境,必须有一大批在此就业的工人,但是相对于将垃圾简单填埋在山坳里,任其腐烂、贻害后人,孰轻孰重?正是由于国家的高度重视,德国的莱茵河一战以后被严重污染的河流,复现生机,鱼虾重现。我国人口众多,居民对垃圾的危害认识参差不齐,不仅要宣传教育引导,发挥市民主观能动性,乱丢垃圾就是犯罪,需要法律的及时健全,更需专业化的解决力量。

为了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造幸福和谐杭州,相信市委、市政府一定早就认识到其中的要害,只是要选择条件成熟之际,目前,杭州生活垃圾分类已经开始,群众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各级领导对垃圾的科学分类都在积极作为,城市建设范围进一步扩大,对建设垃圾分捡厂,以及附属设施,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更重要的是高科技机器人、以及回收利用的技术日臻成熟,率先在全国作出建立人机合作的垃圾分捡厂,一定是顺应民意,符合中央注重民生的要求。

来源:杭州网 作者:网友 楼志勇 编辑:周曦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活动预告:周五“12345”携手“杭网议事厅”走进东新街道
·“杭网议事厅”获得“市民之家”2012年一季度流动红旗
·杭州部署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 办好“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成功入选全国“社会管理创新案例”优秀案例20强
·杭州网杭网议事厅登上市两会宣传屏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2011年度优秀窗口微博
·市领导慰问杭州网采编人员
·市民代表承诺要为杭州民主民生贡献力量
·杭网议事厅荣获杭报集团“最佳新媒”奖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杭州市“名专栏”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