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问计于民>网民好建议>网民好建议列表
 
司法拍卖也要与时俱进
hwyst.hangzhou.com.cn  2012年07月13日 09:47:16 星期五

    7月10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与淘宝网合作开通的“司法拍卖平台”完成“首拍”,随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相关负责对这种网络司法拍卖表示质疑,这立即引起了社会广泛的热议。

    质疑认为,浙江省高院联合淘宝推出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做法不符合当前拍卖相关法律法规,有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的相关规定,一旦推开将对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大影响。认为,淘宝网没有拍卖资质,且全程通过网上操作竞价,不需拍卖师和拍卖场地,违反了《拍卖法》关于拍卖活动应由拍卖师主持的规定。他们对可能带来的问题表示担忧,拍卖行业使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还需要符合社会发展实际,循序渐进、依法办事。而淘宝回应称,此次司法拍卖由法院作为拍卖主体组织,淘宝网仅提供技术支持与平台服务。“淘宝网一直坚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定位,法院自始至终都是自行拍卖的主体,合法性毋庸置疑。”

    网上,30万网友围观拍卖现场,94%的网友对司法网拍表示了赞同,认为可以增加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其中,认为可以在全国推广的占88%,认为不可以的仅占5%.他们认为,是网络司法拍卖动了拍卖协会的利益奶酪.

    不少法律界专家和全国的同行在采访中,在自己的微博里对此次拍卖表示了公开支持。有法律界人士评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线上拍卖的信息透明化,能加强公众舆论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同时让公众有了更多参与竞拍的机会;而且网上竞拍没有地域限制,能将竞拍结果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我国的拍卖活动分为由拍卖企业组织的拍卖和其他人组织的拍卖,而《拍卖法》适用范围仅限于拍卖企业,此次拍卖由法院组织,不适用拍卖法。《拍卖法》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

    有网友认为,司法拍卖也要与时俱进。原先的法院强制拍卖有一定的弊端,经常出现流拍,导致拍卖物难以体现其真正价值,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法院尝试引进网络手段,的确是一种进步,司法网拍增加了司法拍卖的透明度。由于淘宝网用户较多,此次拍卖大大扩展了以往司法拍卖的影响范围,最终达成了较为理想的成交价格。此外,据了解,开展网络拍卖,早已成为拍卖行业、法院等相关各方的共识。

    有法律界专家在微博认为“这种形式也是一种拍卖,只要制定严密的规则和流程就没有问题。线上的拍卖相对于线下来说参与者会更加广泛,对参与者来说竞拍到标的物的机会更多也更公平。由于线上打破了地域的限制,参与者更加方便。标的物也能拍到更加合理的价格”.

来源:杭州网 作者:姚伟 王慧 编辑:徐洁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议事厅入选全国“社会管理创新”优秀案例
·杭州网杭网议事厅登上市两会宣传屏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2011年度优秀窗口微博
·市领导慰问杭州网采编人员
·市民代表承诺要为杭州民主民生贡献力量
·杭网议事厅荣获杭报集团“最佳新媒”奖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杭州市“名专栏”
·杭网议事厅试点“社区服务岗”进社区听民声
·杭网议事厅作为经典案例被引入浙大课堂
·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马馼视察杭网议事厅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