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首页 栏目首页 栏目动态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使用帮助 栏目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问计于民>新政问策>新政问策列表页旧
 
杭州物业管理,两个新规定正在公示,你的意见很重要!
hwyst.hangzhou.com.cn  2022年05月20日 15:01:07 星期五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杭州市住保房管局通过认真调研论证,起草了《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管理办法》《杭州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确定及调整工作操作规程》,目前分别在杭州市政府网站和杭州市住保房管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物业管理委员会如何组建运行?

杭州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九章九十三条,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有一项重要的物业管理制度——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情形、组建主体、组成人员、工作职责、任期、解散等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然而,“物业管理委员会到底怎么组建”“如何确定人选”“怎样运行”等都需要进一步细化。

为细化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运行,有效弥补业主自我管理组织的缺失,推动杭州物业管理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杭州住保房管局起草了《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三十条,分别从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组建条件、组建时间、人员资格、组建流程、工作职责、变更重组、移交解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物业管理委员会什么时候需要完成组建?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及时间要求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一)本办法施行后新交付的物业项目,在首期交付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组建;

(二)本办法施行前已交付的物业项目,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组建;

(三)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的,在任期届满之日的两个月前完成组建;

(四)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因缺额、罢免等原因终止需要重新选举的,在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组建;

(五)建成时间较久的居住区为实施物业管理需要的,在划分明确物业管理区域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组建。

《办法》还明确了业主代表资格要求。对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业主代表除了规定应当符合《条例》明确的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条件外,还规定了七种不宜担任的负面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担任业主代表:

(一)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故意犯罪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曾参与邪教组织、黑恶势力及非法上访的;

(四)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因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五)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六)不按规定或约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要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或恶意拖欠物业费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6ce53af305185eed688c634e3522923d_resize,w_640.jpg

《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管理办法》更多内容可登录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3207.html)查看。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郑海云
《杭州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9月27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阅读』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州“民意好声音”奖 杭州网获5项殊荣
·杭网议事厅入选中央网信办“网上群众路线典型案例”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州网荣获中国城市网站联盟三项大奖
·热心市民称赞杭网议事厅进社区很贴心
·杭网议事厅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热心网友称赞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杭州“市民之家”2016年度“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先进集体”称号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州“民意好声音”奖 杭州网获5项殊荣
·杭网议事厅入选中央网信办“网上群众路线典型案例”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州网荣获中国城市网站联盟三项大奖
·热心市民称赞杭网议事厅进社区很贴心
·杭网议事厅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热心网友称赞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杭州“市民之家”2016年度“红旗窗口”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先进集体”称号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03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21]1187-055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  浙公网安备:33010002000058号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1 - 2019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物业管理委员会如何组建运行?物业管理委员会什么时候需要完成组建?老旧小区如何进行物业管理?杭州物业管理两个新规定正在公示,你的意见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