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杭州地铁 该如何管理?
主持人郑煜: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我们圆桌会》。目前杭州的地铁建设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在日前,一部有关于如何安全乘坐或者是如何规范乘坐地铁的一个法规,也就是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管理的一个办法现在出台了,据说在5月1日这个办法将会正式实行。对于这部法规,我们现在先要了解一下,到底这个法规出台有什么内容呢,到底规定了哪些东西,我们今天就来关注一下,在节目开始之前关注一下本期嘉宾。
嘉宾介绍
杭州地铁集团运营分公司总经理唐志侬;杭州市法制办法规处处长金志华;浙江大学区域与城市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陈建军;资深媒体人叶峰;市民方扬帆;市民钱航。
主持人郑煜:感谢各位的到来。刚才我们就说到了,在5月1日开始,我们将会出台一个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到底规定了些什么内容呢,我们先进一段VCR来看一下。
VTR:
解说:如果你带着犬这将不能进站乘车,甚至还不能在车站和车内躺卧。最近《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颁布,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行,这是杭州首部关于轨道交通运行管理方面的法规,更是一部杭州人坐地铁的行为守则。据了解,办法中明确了不少在地铁站和地铁里不允许的行为,比如带着宠物狗的朋友就会被拒之门外,车站内不能摆设摊点,也不能在车站或列车内兜售或者派发物品、报纸、广告、宣传品等,乘客在车站或列车内吸烟,在车站内或车内躺卧、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等也明确不允许。此外精神病患者,学龄前儿童、醉酒者在无人陪同的情况下也不能单独乘坐地铁,一有违反运营单位将第一时间劝阻,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违法当事人将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
主持人郑煜:好的。我们看到短片,我不知道两位,扬帆和钱航看了以后,你们觉得怎么样,将要实行这个管理办法,你们有什么感觉呢?
方扬帆(市民):这些东西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地铁是封闭性的长期的一个运行空间。在这个空间里面,一旦发生一些小问题都会被放大,比如说我们常见的公交车上,早饭的味道,比如说一些特别尖锐的东西,万一挤压可能会导致,很大面积的人员伤亡。所以在这个时候,制定这样的法律是有必要。但是我想提一点,这个法律当中有很多细节,我们如何去讨论,比如说一个东西,它到底多重的时候我们才认定它超重,一个东西它多大才是超大。所以你觉得要制定这个管理办法,是很有必要的。
主持人郑煜:钱航,你呢?
钱航(市民):我接杨帆的观点。我觉得法律不外乎人情,我们确实需要这样一个办法。但是我们在有办法的同时,我们要考虑人情,也就是刚才扬帆说的,我们考虑一些特殊情况的存在。
主持人郑煜:在这儿我就想问一下金处,您这边作为法制办,这个办法的出台,它当时的一个背景是什么,为什么要出台这样的办法,当时是怎么考虑的?
金志华(法制办):因为对杭州来说,这是一个新型的公共交通运输方式,以前都没有过,从2008年开始我们实际上已经开始了,整个管理办法的立法的筹备,从调研、起草这样开始,所以到现在为止是2012年,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样是经历了四个年头。为什么要出台这个办法,考虑到城市地铁是缓解城市交通两难这样一个公共交通方式。在这样的背景下,必须要有法律上的保障。第一稿征求意见稿出来的时候,我们是一个在网上,而且是在6月8日的杭州日报上,刊登全文向广大市民进行征求意见,还要征求政府的相关部门的意见。大家可能会关注到像16 17条,乘客的乘坐规则的一些内容,我们都关注到了网上的一些意见。所以我们对这些意见,也反复进行研究也斟酌,有些意见我们直接吸收了、采纳了市民的意见,整个立法程序进行了一年。
叶峰(资深媒体人):我想知道的是你们征集到的民间的意见,总量有多少,你们有没有归过类,总量是多少,分类是怎么分的,你们哪些是采纳了的。
金志华(法制办):我们征集上来的意见,是这样一个情况。就是网上还包括打电话、信,我们在统计的时候,我把它归类为几个方面的内容,因为每一条比较零碎。一个方面就是对地铁的行业主管部门,希望政府要明确;第二个方面问题可能就是很多,都比较关心的,比如说运营安全方面,反馈过来的一点,也希望我们在这个办法当中,要有所交代。
叶峰(资深媒体人):我觉得金处长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非常简单,你说一条条很零碎,不用了,你就告诉我一个总数,你们搜集到几条意见。
金志华(法制办):100多条。
叶峰(资深媒体人):100多条 ,这么一个法规花了一年时间,又是报纸又是网站,还包括向政府部门征求意见,100多条我不知道算多还是少。但是我有一点这个规章我强调,你们不断在强调法,我不断在讲这个办法,它怎么样深入人心,怎么让大家都了解,关键是你有没有真正的去做宣传。你们认为网站上公布了,我在《杭州日报》上公布了,我就算到位了,其实未必。我直言不讳的说这句,也许在这个过程当中,你们制定出来的规章和听过意见以后,大致差不多。但是立法的过程当中,你是不是广泛的听取了老百姓的意见,这其实表明了一个立法的立场的态度问题。
作为普通的杭州市民来说,我对于你法律制定的一个过程,其实并不是特别关注。为什么,因为杭州在2012年10月1日开始,应该都是没有地铁的,所以说我们完全没有任何的实践性。在没有任何实践的情况之下,让老百姓凭空去现象,任何的修改意见,本身作为我来说,我觉得不是特别合理的。
金志华(法制办):不是凭空的想象修改意见,我们提供了一个文稿,是有个基础的。
方扬帆(市民):我个人的意见是这样想的,能不能在杭州的地铁开通若干时间之后,做一个较大规模的,当然是比你之前更大的,搜集民意的过程,把更多的问题给二次修改。
金志华(法制办):我再解释一下,我们有规定一个立法项目出台试行以后,一年我们要做评估。这个就是为下一步修改、完善,这是我们立法制度上有规定的。实际上就回答你刚才的问题,一年以后要做评估,地铁集团要做评估,我们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做评估,还要再进行修改。
叶峰(资深媒体人):有哪些问题,是有可能要修改?
金志华(法制办):所以这个之后还要修改。
陈建军(浙江大学):其实你做一个成熟法律也好,如果说在中国已经40多年了,如果这些法律当中条文有些问题,其实早就反映出来了。如果说没有反映出来的话,认为这些法律都成熟的,你没有必要做很大修改。实际上主要告诉我们,这个法规和人家法规有什么不一样,你做什么样的改进。
叶峰(资深媒体人):我们杭州有什么杭州特色的办法,这一点有哪些,人家没有的我们有,或者人家有的我们没有,这个有没有介绍。
唐志侬(地铁集团):刚才说了国内地铁开通,也那么多年了,运营管理办法,有些城市也实施那么多年,甚至有些城市都像广州上海 北京,这些都已经上升为条例了。在运营管理过程当中,或者在地铁的运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该遇到的都遇到了,该怎么处理的,他们也都有相应的办法。所以我们参照的城市都是比较成熟的。我们作为运营单位来说,主要探讨的是你定的法,我这一条我能不能实行下去,这是我关注的。比如我们去上海或者是北京调研,对折叠自行车到底能不能上地铁的问题,我们也了解了一些运营部门的意见。因为从实际的操作过程来说,中国的地铁毕竟是大客流,人流量非常大,在上海也发生过,或者在北京发生过,由于携带自行车把人家弄伤了,或者袜子弄破衣服弄破了,进行一些协调赔偿的事情,所以我们觉得作为一个公共场所,我们在开始的立法过程中,金处长我们都为这条,也是各个部门包括人大代表,也是有争论和讨论。我们觉得对于中国,地铁大客流的情况下,这种大的公共场所,还是希望能够发展公共自行车,最好发展地面公共自行车的接驳比较好,所以就没有把折叠自行车允许带上车,也是为了不能妨碍,他人乘坐地铁的安全。
金志华(法制办):如果找特点、亮点我刚才讲了,有,但确实是不多。因为运营管理,虽然每个城市它管理办法略有思维的差别,但是总体上还是那么一个事物,他不可能说有非常创新的点,而且这也是不可能有非常创新的点。就杭州市来说这个办法,比如说刚才大家关注到的这一点,犬只等可能妨碍他人安全的动物,我们加了个括号,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除外,这条规定从目前几个层次来看是没有的。这是我们看了以后就其他城市,表述为宠物动物家庭都不能上,它是一刀切的,但是我们考虑到这个问题,今后残疾人的出行会出现导盲犬。现在杭州我这个报道过,已经有一条导盲犬了,他这个情况就要允许它上,因为它是残疾人的眼睛,盲人的眼睛。所以我们这一条,其他城市现在看下来好像还没有,我们跑过的城市还没有这一条。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说,创新我认为也是一个特点,关于乘客携带的物品,每个城市规定的都不一样,有些城市规定授权,由乘客守则去规定,这跟我们杭州市是一样的。有些城市就直接把它规定为,多少体积、面积、长度,这这种方法来规定。我们征求意见的时候,是采用了类似于公交车上的,公交乘坐规则的标准。但是在征求意见的时候,感觉这个标准不太合理。所以我们改成现在的,把这个问题放到以后,乘客守则去完善。乘客守则它是由交通运输部门来进行制定的,制定完了以后它可以相应的做修改。如果说不合理,大家意见比较大,它随时可以修改。因为它的制定程序和立法程序相比,它相对来说简便、简单一点,没有像立法程序那么复杂。
主持人郑煜:就是大家看得更清晰一些。刚才我们大家一直在探讨管理办法,大家各自的观点,包括它有没有亮点等等,和其他城市的区别,其实网络上的网友,对我们杭州市现在要出台的,这个管理办法,他们其实也有自己的一些想法和看法,我们先进广告,广告之后来关注一下,网络上是怎么看的。
主持人郑煜:感谢朋友们广告之后,继续关注《我们圆桌会》。广告之前我们提到了,网上很多网友对杭州目前,地铁的运营管理的办法,他们有不同的一些看法和见解,我们先来看一下,我们的网友观察员给我们提供的信息。
网络观察员:针对5月1日起实行的《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网友们提出了很多自己想到的建议。网友“葱油小酥”他说,我觉得地铁里就不应该吃东西,特别是很多上班族带的,早饭鸡蛋饼包子之类都有味道,如果你想在密闭的空间里,就会非常的难闻。还有一些食品很容易,产生碎屑、包装垃圾,地铁既然是公共交通工具,还是建议禁食为好。网友“流连忘返”他觉得,是不是可以允许携带折叠的自行车上地铁,英国就有过这样的先例,杭州既然在提倡环保低碳出行,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向导。网友“一根筋”他觉得,规定不准卖艺,这样会不会少了一点文化的气氛,建议可以借鉴国外,在地铁站内为街头的演艺表演,开辟特定的区域,发放表演许可证,说不定杭州的地铁站里,也能够出几个演艺明星。好的,我这里的情况就是这样。
主持人郑煜:感谢网络观察员给我们提供的网上的信息。刚才网友们提到,他们有几个建议,就是在这个地方地铁上面,是不应该吃东西的。我们现在知道在杭州,现在在公交车上,提倡不要在公交车上吃东西。在这个法条管理办法当中,不知道两位听了刚才网友这个建议,你们有什么感想,觉得可不可行,有没有可能做到这点。
唐志侬(地铁集团):我个人也是同意网友的意见。不管是在香港地铁,还是在台湾的捷运地铁,都是禁止乘客吃东西。我个人是不主张在车上吃的。
陈建军(浙江大学):在法规上没有这一条。
唐志侬(地铁集团):可能是在乘客守则中会明确,法规上还没有明确。
叶峰(资深媒体人):我觉得在这个里面需要制定一些(条例),很多人是这样做的。但是更多人,你还要考虑杭州是一个开放的城市,还有很多可能不是从大城市来的那些老百姓。这个宣传工作怎么做,是不是在地铁入口处,在地铁开车的时候的宣传,就像飞机开始飞的时候讲安全守则,你要告诉他要让他知道这不能吃。而不是说你看到他吃,就像钓鱼一样的,我就等着你吃,吃了我就好罚你款。
陈建军(浙江大学):其实任何法律法规的制定,都有一个执行成本问题。就是你可以这样规定,但是你的执行成本是多少。比如说在香港,比如说在上海、北京,全体老百姓相对来讲,觉悟比较高,或者他的生活习惯已经比较文明的,你制定这条没问题。因为违反这条规章的毕竟是少数。但是如果说是在中等城市,或者说发展中城市,老百姓都习惯了早上一大早去赶火车、赶公交,我就拿一瓶牛奶就上路了。如果你规定,但是人家就法不责众了,大家都吃了,你怎么执行?执行不上去。
叶峰(资深媒体人):这点就是不走斑马线(一样的)。现在很多人在走斑马的时候,还有人不走斑马线。
陈建军(浙江大学):有这个问题,你不去执行的话这条法律成了废法。一旦成为废法了,整个法律条文就没有威信了,它的公信力降低了。人家不但可以违反这一条,还可以违反那一条。所以从这个考虑。
主持人郑煜:我想问一下陈教授,从你的视角听下来,你本人到底支不支持,在地铁里到底是可以吃,还是不可以吃,乘坐地铁的时候吃东西?
陈建军(浙江大学):我认为对杭州市这个情况,要有一个观察或者调查,第一个这是杭州市第一条地铁,48公里路不得了。第二杭州市人民能不能习惯于早上不把早餐带到地铁上吃。我现在估计,觉得挺难,即使制定这样的法规,可能也法不责众。
唐志侬(地铁集团):我觉得这是基本的公德。
陈建军(浙江大学):你说的公德不错。
唐志侬(地铁集团):教授我问你,上飞机不让你抽烟,出国你抽烟吗?
陈建军(浙江大学):我刚刚已经讲到这个问题。
钱航(市民):因为你如果抽烟的话,可能就直接被逮到派出所去了,但是你吃东西会把你逮到派出所去吗?
陈建军(浙江大学):我不会吃但是你不能说每一个公民他不吃。
叶峰(资深媒体人):尤其是那些农村来的,没有坐过地铁的,怎么这么多规矩,他可能不知道,他又不像唐工这样,坐飞机的时候。
主持人郑煜:好,这是你们的观点,我想问一下两位,扬帆你和钱航怎么看待的?
方扬帆(市民):这边我首先有一个观点,这个口子一定是不能吃。
主持人郑煜:您觉得是不能开这个口子。
方扬帆(市民):对。但是对于个别的特殊群体,我们能不能适当放宽。比如第一个婴儿,比如说3岁以下的儿童,如果说他不吃他可能又哭又闹,可能会有更大的影响。第二个比如说,相关疾病的有低血糖,我有朋友他一定要天天备糖,他一定要经常吃糖,不吃糖的话可能要头昏,这个怎么解决?这是两个。另外一个具体实行的时候,除了规定硬性的措施之外,能不能通过别的方式引导。我们要知道地铁有一个特殊性,绝大多数都是居住在非主城区之外的上班族,他是工薪阶层,他很赶时间,大部分可能住在萧山、下沙。如果说硬性规定,他们不能在车上吃早饭,可能他们要早起床半个小时,他们的生活成本很高。
你考虑得很细致。
方扬帆(市民):最后一个是执行的问题。我去过上海一些别的城市,地铁站头里面是有相关的管理人员,但是到了车上不像公交车,地铁的司机是看不到里面的情况的,车上也没有任何的人员去进行管理和维护。如果说他们在车上吃了,我们能不能事后惩罚。如果说没有惩罚,那这样的条例公布,也是没有任何的效应的。
方扬帆(市民):我觉得扬帆说得蛮好。
叶峰(资深媒体人):我觉得刚才扬帆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哺乳期妇女带着孩子坐地铁。
主持人郑煜:您刚才说到哺乳期,我们大家来看一个有关哺乳期的题板,来,不要着急。新加坡地铁上面就严禁吃喝,就连开水、矿泉水,还有瓶装的饮料,含在嘴里的糖花生也都不例外,甚至连老人幼童,以及孕妇在地铁上面,也不能够喝开水。就连母亲哺乳也会被他们请下车。
叶峰(资深媒体人):新加坡有多大,开车转一圈一个小时就转完了。
主持人郑煜:在这个过程当中,这是一个国家一个城市,它订的一个制度。在这样的过程当中非常的严格,就连哺乳都不允许。我们知道有些个别是国情,我在想我们有没有借鉴的地方,为什么人家的法条,它可以这样彻底的去执行,而我们一直会谈到我们的法可能法不责众,而我们这个法可能出台了没办法去执行,我们会考虑到执法成本,难道他没有执法成本,他没有这些后续的我们所考虑到这些隐患吗?
叶峰(资深媒体人):我这里就讲新加坡就这么一个,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实行鞭刑的国家。有时候我们现在有很多事情,经常是这样的,为我所用的叫跟国际接轨,没有为我所用的这叫中国特色。我觉得这是一种借口,都是理由。
钱航(市民):是一种借口但是也是一种现实,打一个比方说我们出国去,为什么一定要去吃中餐呢。
主持人郑煜:我再简单的问在座的嘉宾支不支持在地铁里面禁止吃喝的,你们同意吗?就这个观点同不同意?
你讲禁止我稍加保留,我觉得不主张在地铁里吃东西。
方扬帆(市民):我觉得对绝大多数的普通人,应该是严禁的禁止。
主持人郑煜:也是绝大部分还留了一个口子,你呢?
钱航(市民):我觉得这个不应该是我们的规章所管辖的范围。
主持人郑煜:你指的是道德体系。
钱航(市民):对。
陈建军(浙江大学):这个不构成道德吧,我想可以去禁止,或者更软性一点的语言,但是如果说一定要像罚款之类的,我估计还不到那个程度,因为它还有一两年的犹豫期,还可以再修改。你刚才那个东西我想补充一下。为什么我们要制定自己的法规,这个城市的法规,你必须考虑到这个城市的特殊性,任何一个城市它有它的一般性,也有它的特殊性,我们要考虑到这是杭州的第一条地铁。第二条我们考虑到杭州的地铁,它是连接于城郊与城市的地铁。第三个我们可以想像到,坐这条地铁的大多数人,是城市居民当中的中下层。你相不相信,因为你从下沙赶到这里,他可以开车,他没有私家车才来坐地铁。所以说有很多,包括我们过去生活习惯的改变。
唐志侬(地铁集团):教授,我插一句,由于地铁的开通,会给市民带来极大的方便,你住在下沙原先是搭公共汽车,如果你坐地铁准点性,或者时效性会更好,所以只会比原来的起床时间会更晚不可能更早,所以你为什么不能把,早饭吃完了再上车呢?你为什么一定要把这个牛奶带到车上来喝呢?
陈建军(浙江大学):你讲的都有道理。
唐志侬(地铁集团):我觉得还是公民基本的公德,我觉得既然制定了,大家就要执行。
叶峰(资深媒体人):我觉得从唐总的说法。
唐志侬(地铁集团):你说真的病人,或者特殊病人这种特例,那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叶峰(资深媒体人):原则禁止,特例可以考虑,但是我不可能说我是低血糖病人,我挂着一个牌子,我是低血糖病人吧,他不可能这样。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制定一个规则的时候,这个规则可能不一定是法律,是不是一定要有严禁这个词,我刚才为什么讲我有保留,我不倡导在地铁里头吃东西。这样的一个做法是什么。我是这样一个柔性的语言,在告诉大家这是我倡导什么,我不倡导什么,这是一层意思。第二层意思我就在想,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权利。你在主张地铁管理部门的时候,你主张你权利的时候,你要顾及公共利益。具体到个人我要吃东西,这是我的权力。是不是一定要在那里,你说在家里吃也未必。地铁车站在地面就可以,先吃好再下来,地铁服务小卖部,就可以设在地铁口子上,在外面吃完东西再进去,这个也可以。比如说哺乳,刚才讲新加坡,我倒是真的不太赞成。
主持人郑煜:新加坡可能有点过。
叶峰(资深媒体人):能不能能够在地铁的候车区域里面,辟一个哺乳室,你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做,我觉得也可以。
金志华(法制办):看到对这条的议论,我又想起做控烟条例的时候,对在某些区域禁止吸烟,大家也议论过。其实跟这个一样,他说有人抽烟怎么办,执法人员怎么罚,成本怎么算,都考虑过这个问题。我要说是这么一个意思。第一个大家有没有注意,比如说现在在商场在超市,你有没有看到有人在抽烟,我几乎是没看到,很少。
叶峰(资深媒体人):但它旁边是有吸烟处。
金志华(法制办):这是一个问题,有些大的商场会有,超市不一定有,为什么。是不是因为我们规定了很严厉的处罚,是不是我们超市、宾馆布满了执法人员,才会有这样一种比较好的状态。其实它并不是。我为什么举这个例子。我就说明有一些社会行为的改变,甚至跟社会的背景、文化历史等等,很多东西都纠结在一块的。有一些行为的改变,不是靠法律严格的强制执行,有很多的功能在起作用。比如说社会评价,人文化素质的体现,包括本身他的身体健康状况都会改变他的习惯。不是单靠执法人员去查处他、处罚他,我觉得考虑这些问题,不是说因为我要严厉处罚或者怎么样,他才会改变这种状态。所以有些行为的改变他需要时间,需要很长时间的磨合。包括像新加坡这一条。我们现在仅仅是看到了这么一条规定,但是你没有看到其他条款,也没有看到新加坡地铁上,它是不是有专门的哺乳区,大家都没看到。有没有像台湾这一条,是一个禁止饮食区,说明它还有一个非禁止饮食区。我理解它的法律贯彻执行,不是简单的靠处罚,还靠背后的相关的一些人性化的服务,人性化的服务,配套设施在起贯彻作用。
叶峰(资深媒体人):贯彻的作用。刚才您提到一点,让我想起一位网友,给我们发来的一条消息,这位网友在微博上是这么说的。他是一个叫人权法治的人,他说只要不违法,就不应该去禁止它,依法行政是标准,不文明行为交给舆论来处理,除非影响他人产生纠纷,也有治安条例来进行处理。刚才跟金处的观点有点相似,其实今天讨论到地铁的管理办法,它如何产生,到现在大家对这个东西,在贯彻当中可能对吃的东西,大家形成了一种共鸣,探讨了很久,在这里我特别想说,其实刚才大家谁说的,我听听都有道理,你说谁没道理都有道理,但是有一点是什么呢,刚才唐总说了一句话非常有道理,地铁开通以后它绝对能够确保,你出行的准点性,那么这个时候,你就有更多时间,合理去安排你就餐,或者吃东西的时间,我觉得这个东西,我们是不是可以提前做呢,这是一点,还有一个据国外专家了解,很多人在地铁里吃东西,哪怕你吃的饼干碎末,掉到地铁的轨道当中,都有可能引来老鼠,老鼠引来会怎么样,会形成地铁轨道内的一些线路的破坏,造成地铁事故的发生,这是非常可怕的,仅仅是一个食物的碎末,就能引发(事故)。我相信安全是我们地铁运行最为关键的东西,所以吃不吃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时间安排,合理去把它给戒掉,我觉得这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对于安全也是大家关注的,也是我们这个节目关注的,明天我们将继续关注安全问题。感谢收看本期节目,再见。
再说几句:
陈建军(浙江大学):贯彻这个法规的时候,是不是有合适的执行成本,这对法规的贯彻执行,是非常重要的。
钱航(市民):市民的素质提高,可以通过这个办法的实行,掀起这方面的讨论,也能够通过地铁通行,让大家在市民的素质上,有更一步充分的提高。
金志华(法制办):这个办法实施,一段时间以后,特别地铁开通以后,是对办法最好的检验,通过一段时间的实施,我们会及时的,对它进行修改 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