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消防执法服务效能,改进消防部门作风建设,全面争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我局特向全市社会各界群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执法服务零距离。
全力打造消防“阳光执法”体系,依托杭州市政府阳光工程网(http://www.hangzhou.gov.cn/main/zpd/yggc)和互联网消防办事大厅(http://www.zjhz119.com/)实行政务公开,对消防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律依据、申报要求、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进行公告。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推行市、县(区)两级办事窗口无差异受理、“一站式”服务, 实行审批次要资料“容缺受理”,实行领导带班和现场办公日制度。公开消防权力事项清单及杭州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推行说理式柔性执法,实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查不罚”。公布执法人员联系方式,发放执法联系卡,主动提供消防办事业务咨询服务。
二、灭火救援零误差。
做到受理群众报警求助电话时,文明用语,规范接警,准确受理,第一时间予以处置,对非消防职能范围的事项给予说明和告知。快速响应,联合交警、交通电台开辟消防出警“紧急快车道”,第一时间解救群众危难,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着力提高官兵灭火救援能力,正确运用战术战法,科学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最大限度地控制危害,做到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成功率达到100%。
三、廉洁自律零违纪。
全体工作人员“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接受当事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娱乐消费安排和礼金、礼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馈赠;不向当事单位和个人索要物品和报销各种费用;不指定或变相指定(推销)消防施工企业、消防检测单位和消防产品;不干预工程招投标;本人及配偶、子女和亲属均不得从事与消防有关的经营、借贷活动。”
四、监督查处零容忍。
我局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任何人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我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对涉及审核验收和监督检查、灭火救援的,查实后当即作出处理,责令整改,对涉及违纪违规的,查实后一律停职检查,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实名举报经查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额的奖励。举报电话:96119,87713063,电子邮箱:577503889@qq.com,互联网址:http://www.zjhz119.com,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鲲鹏路363号1708室市公安消防局纪委,邮编:310016 。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hzsgaxf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