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全部14科 除语、数、外可自选三科计入高考总成绩
自从高考改革方案发布后,与高考紧密挂钩的学业水平考试会怎么考一直备受关注。
昨天上午,靴子终于落地了。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这两个《意见》作为高考改革的两项重要配套,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有哪些主要政策要点以及如何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就这些问题做了解答。
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浙江将于2017年实施高考新政策。
变化一:学业水平考试将覆盖全部14科
为防止学生出现严重偏科,升级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将覆盖所有科目。
14门学科将分成两种考试组织方式: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我省考生应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高考选考科目,在完成了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再确定选考科目。选考科目可选3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变化二:计入高考科目成绩以5等级呈现
《意见》要求学校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并提供1科考两次以及更换已选考科目的机会。
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省(区、市)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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