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我市每月都将检查保障房质量 |
2010年06月03日 06:31:44 星期四 |
好不容易买到一套相对比较便宜的经济适用房,房子质量又出现问题,你说恼不恼?保障性住房的安全和质量越来越受到关注,去年丁桥辰秀嘉苑和九堡蓝桥名苑一期在交付过程中,业主对房屋质量投诉较多,市建委对经济适用房住房质量进行了专项整治。记者昨天获悉,从今年7月起,将建立保障性住房每月检查、通报和专报制度,同时,建设部门本月又将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大检查,并扩大检查面。 今年检查,保障性住房的质量仍是重要内容,建设部门将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特别是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并辅助原材料、混凝土构件回弹强度、保护层、层高及楼板板厚抽测。 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自查阶段从6月7日至6月17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各自监督范围内的所有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组织全面检查。 自查结束后,6月21日至6月26日,市建委组织督查组,对全市范围内的在建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组织抽查。 抽查中将严格执行分户检验和竣工验收两项验收制度;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重点整治影响使用功能的空、渗、漏、裂等质量通病,涉及结构、安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管理,隐患消除前不得复工。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戴宝荣说,去年针对经济适用房的检查,是因为出现了业主投诉,住户有反响而展开的。而今年的检查并不是“事出有因”,今后,将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固定下来。 具体来说,就是从七月开始,将建立保障性住房每月检查、通报和专报制度,每月25日前,各部门必须将本月检查情况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要与各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立网络成片管理,形成联合检查保障性住房的机制,每月对有关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此外,分户检验制度将扩大,保障性住房工程分户检验的监督抽查比例由2%提高到5%。加大对分户检验监督核查不合格项目的处罚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质量,减少投诉。 |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杜悦 编辑:罗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