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满足群众“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县单位遵照实施。
《通知》强调,学前教育要纳入教育优先发展范畴,坚持公益性、普惠性,通过该计划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均衡优先发展,共建品质教育。
《通知》明确,到2013年,要达到全市城乡幼儿园布局基本合理,学前教育资源相对充足,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更多杭州儿童(包括新杭州人儿童)享受3年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其中,2011年,基本完成每个乡镇建设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任务,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00所,竣工60所,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68%以上。2012和2013年,教育覆盖率同比增长两个百分点。
《通知》指出,要不断加大政府投入,逐步健全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经费保障机制,即增加学前教育事业费、专项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扶持、减免、补助;完善园舍优化机制,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设置规模和标准,每百户产生的生源数(即百户指标)调整为11生;健全师资队伍保障机制,促进师资队伍水平快速提升,要提高事业编制幼教数量和比例,提高幼教福利待遇,拓展幼教培养渠道;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健全“地方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