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战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近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杭州市淘汰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将实行“五个一律”,即对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非法产能一律实施关停淘汰;对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的生产线及设备一律实施关停淘汰;对未经核定和超核定污染排放量企业的所有超环评外设备产能一律实施关停淘汰;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一律实施关停淘汰;对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无照生产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淘汰。
《通知》要求,到2013年,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单条年产2.5万吨以下的包装纸板生产线;淘汰幅宽1880毫米及以下,车速120米/分钟以下的包装用纸、文化用纸生产线;淘汰幅宽1760毫米及以下,车速120米/分钟以下的生活用纸生产线。淘汰10吨以下冲天炉和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加快淘汰含氰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角度预镀铜打底工艺除外)、含氰沉锌工艺。
《通知》强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优化服务指导,要深入企业、服务企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淘汰落后产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和企业职工稳定;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先进地区和先进企业的有效做法,营造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的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