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市委、市政府节能减排各项举措落实到位,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市政府发布了《杭州市节能减排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本次节能减排专项整治行动以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以及钱塘江和太湖流域等为重点区域,以钢铁、建材、机械、电力、造纸、纺织印染、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为重点领域,以用能大户、排放大户为重点对象,以降低用能强度、控制用能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保护饮用水源安全等为重要目标。
《方案》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检查各地“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规划编制情况;严格新建项目准入,重点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行业准入条件进行审批、核准、备案的情况,对不符合准入条件或未按规定进行能评、环评或未执行能评、环评审查意见的企业(项目)进行整治,并建立项目问责制;检查年度重点项目(工作)推进情况,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省、市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节能减排年度目标责任制情况。
其中,各级政府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查漏补缺,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对整治成果开展抽查。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由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督办。
《方案》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节能减排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证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筹资渠道的同时强化监督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抽查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另外,对措施不到位、整治不落实的单位和企业,要予以曝光,并对该地区实行区域项目限批和“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