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问计于民>网民好建议>网民好建议列表
 
未成年人自由出入KTV等娱乐场所 希望加强执法力度
hwyst.hangzhou.com.cn  2012年05月30日 09:34:32 星期三

青少年的成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走访部分KTV娱乐场所发现,假日许多KTV,特别是在白天,接待的大多是青少年。据学生反映,自己和同学在节假日出入KTV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从未受到经营者阻拦或被要求出示身份证,另外对于未成年人出入KTV持默许态度的家长也不少。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严禁接纳未成年人。违反本条例规定者,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至6个月。”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而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学生根本不知道有这一规定,而娱乐场所内悬挂的“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警示牌也往往是摆样子,很多位置并不明显;经营者对于来此消费的青少年也基本不予身份查验,甚至对于身穿校服的未成年人也接纳。

这样的现状,极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例如,有些孩子去KTV不仅仅是去唱歌,还抽烟喝酒,房间里烟雾缭绕,长时间呆在这样空气污浊、声音嘈杂的环境里,显然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有极大的影响。另外,更有一些男生女生搂搂抱抱,与青少年应有的行为极不相符。因为青少年时期,孩子的心智正处于一个塑型和构建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的孩子对社会认知、自我掌控等方面都有不足,易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KTV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孩子在这里容易接触到社会中一些阴暗面。KTV毕竟是成年人交际、消费的娱乐场所,一旦成年人某些不良举止被孩子所见,并加以效仿的话,势必会产生不良影响。

2012年杭州市人民政府第五大重点工作是“加强文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保护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也是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文化建设的一部分。为此建议:

一是结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对新形势,制定新措施,统一处罚标准,统一奖励标准(如举报有奖),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政策保障。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试行异地执法检查,以保障执行法规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是采用信誉登记制度,根据娱乐场所遵章守法的情况将其分为不同的信誉等级,从而利用市场规律逐步淘汰不良的娱乐场所,保障广大市民的健康休闲娱乐。

四是在平安杭州建设中,在完善主动警务模式时,把整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作为一项新内容,主动出击、检查,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渠道。

五是老师、家长乃至全社会要给孩子以正面的指导和帮助,加大法律宣传,使孩子们保持清醒的认识。

来源:杭州网 作者:网友 赵惠娟 编辑:周曦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活动预告:周五“12345”携手“杭网议事厅”走进东新街道
·“杭网议事厅”获得“市民之家”2012年一季度流动红旗
·杭州部署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 办好“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成功入选全国“社会管理创新案例”优秀案例20强
·杭州网杭网议事厅登上市两会宣传屏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2011年度优秀窗口微博
·市领导慰问杭州网采编人员
·市民代表承诺要为杭州民主民生贡献力量
·杭网议事厅荣获杭报集团“最佳新媒”奖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杭州市“名专栏”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