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的成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走访部分KTV娱乐场所发现,假日许多KTV,特别是在白天,接待的大多是青少年。据学生反映,自己和同学在节假日出入KTV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从未受到经营者阻拦或被要求出示身份证,另外对于未成年人出入KTV持默许态度的家长也不少。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严禁接纳未成年人。违反本条例规定者,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至6个月。”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而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学生根本不知道有这一规定,而娱乐场所内悬挂的“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警示牌也往往是摆样子,很多位置并不明显;经营者对于来此消费的青少年也基本不予身份查验,甚至对于身穿校服的未成年人也接纳。
这样的现状,极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例如,有些孩子去KTV不仅仅是去唱歌,还抽烟喝酒,房间里烟雾缭绕,长时间呆在这样空气污浊、声音嘈杂的环境里,显然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有极大的影响。另外,更有一些男生女生搂搂抱抱,与青少年应有的行为极不相符。因为青少年时期,孩子的心智正处于一个塑型和构建的关键时期。这个阶段的孩子对社会认知、自我掌控等方面都有不足,易受到外界事物的影响。KTV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孩子在这里容易接触到社会中一些阴暗面。KTV毕竟是成年人交际、消费的娱乐场所,一旦成年人某些不良举止被孩子所见,并加以效仿的话,势必会产生不良影响。
2012年杭州市人民政府第五大重点工作是“加强文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保护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也是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文化建设的一部分。为此建议:
一是结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对新形势,制定新措施,统一处罚标准,统一奖励标准(如举报有奖),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政策保障。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试行异地执法检查,以保障执行法规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是采用信誉登记制度,根据娱乐场所遵章守法的情况将其分为不同的信誉等级,从而利用市场规律逐步淘汰不良的娱乐场所,保障广大市民的健康休闲娱乐。
四是在平安杭州建设中,在完善主动警务模式时,把整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厅作为一项新内容,主动出击、检查,以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渠道。
五是老师、家长乃至全社会要给孩子以正面的指导和帮助,加大法律宣传,使孩子们保持清醒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