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问计于民>网民好建议>网民好建议列表
 
关于规范当前国有土地房屋用途管理的建议
hwyst.hangzhou.com.cn  2012年06月25日 14:11:59 星期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企业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出现了土地管理上的新问题,主要突出表现在:

不少企业单位存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行为,即在未经规划、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前提下,擅自将原厂房(或办公用房)的房屋用途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在走访中发现,如某企业在刚刚建造好的企业自身用的办公楼,打出大型广告招租的牌子,以谋取盈利。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通过了解,由于国有土地房屋用途的私自改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一是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实证明,许多建筑在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后,实际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若不对此进行检查规范,很有可能酿成大祸。比如,设计通过的企业办公楼,被企业用于租赁或者变相的仓储使用,势必在房屋建造过程中,对于结构的参数有不同要求。用于办公的房屋如果存放货物,安全隐患是不言而喻的;

二是扰乱土地市场秩序。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实际是利用低价拍得的工业、办公等性质用地从事商业行为,它直接侵占了地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

三是影响社会公平竞争。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是一种无视规划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国土、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公平竞争,破坏了社会风气,也损害了政府形象。近年来,群众在这方面的反映较为强烈,信访投诉逐渐增多。同时,房屋用途的管理不严谨,给企业发展也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和压力,不少企业也提出要求,希望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和具体操作细则,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或对改变用途房屋的建设参数等进行重新评估和设计,或采取适当的调整手段,来严格规范国有土地房屋的用途。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政策、土地资源的管理,鼓励工业企业规范、有序地实施“退二进三”政策,建议:

一、全面排查,分类处理完善政策。开展对擅自改变国有土地房屋用途专项整治,相关部门牵头,各镇、街道、开发区对辖区内擅自改变国有土地房屋用途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分类处置意见。对不符城市规划、安全要求达不到相关标准的,明确不予补办,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予整改或补办手续的,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二、加大宣传,督促整改。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违规企业和单位做好整改和补办手续的工作。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做好审批服务工作,对允许补办手续的企业及时给予补办手续,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规范登记,加强管理。住建、城管、环保、公安、消防、卫生、安监、交通、文化、民政等各有关部门在办理有关的前置许可审批手续时,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工商登记时,均应当查验申请用作经营活动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凡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证上标注的房屋用途与其申请的经营活动不相符的,不得予以批准。

来源:杭州网 作者:张爱莲 葛树法 编辑:陈焕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议事厅入选全国“社会管理创新”优秀案例
·杭州网杭网议事厅登上市两会宣传屏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2011年度优秀窗口微博
·市领导慰问杭州网采编人员
·市民代表承诺要为杭州民主民生贡献力量
·杭网议事厅荣获杭报集团“最佳新媒”奖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杭州市“名专栏”
·杭网议事厅试点“社区服务岗”进社区听民声
·杭网议事厅作为经典案例被引入浙大课堂
·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马馼视察杭网议事厅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