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上门开锁”的行业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生行业,它的产生,给人们带来了方便,然而,它给人民带来方便的同时,为市民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但也时常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近年由非法开锁引起的盗窃案件和财物纠纷大幅度增多,这不仅给群众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引起群众的恐慌感,成为社会的不稳定潜在因素。
当前开锁行业管理较为混乱,存在:
一是开锁行业都比较混乱:
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杂修实际干的却是修锁、配钥匙,并在门外业务招牌上写出修锁、配钥匙、上门开锁。
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修锁、配钥匙,却在门外业务招牌上写出“王锁匠上门开锁”。
⑶、没办营业执照就偷偷开业经营,并从事修锁、配钥匙、上门开锁。
⑷、有的经营者没有在工商、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就上门开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开锁业务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备案却门外广告上写有公安备案。
二是有的修锁匠私自制作和销售开锁工具,有不法分子便办起了地下开锁培训学校,擭取高额培训费,传播开锁技术。据了解地下培训费一般标准为500元学开十字锁,1000元学开汽车锁,2500元学开保险柜锁。现在社会上掌握开锁技术的人员越来越多了,使得防盗门、防盗锁甚至保险箱都无险可保了,锁匠妙手空空的“绝技”在方便群众的同时又导致了严重的治安隐患。还有一些有开锁技术的人自己却干起偷盗的勾当,有的甚至为小偷开锁,从中挣取“手续费” 。
三是随处可见乱写乱贴“上门开锁、传授开锁技术”的牛皮广告布满了大街小巷,污染了环境又影响了市容市貌。
目前,广大群众反响极大,对非法“上门开锁”的行业纷纷要求进行及时的专项整治,一定要制止这一技术的泛滥成灾。为了保证市民的生活安全,整顿我市的锁具修理、上门开锁市场,规范锁具从业者的资质和行为,为我市的治安稳定提供保障,为居民群众创造安宁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尽快取缔非法上门开锁业务,规范开锁行业势在必行。
为此,特建议:非法上门开锁业务必须尽快取缔,建立110开锁服务中心势在必行。
一是工商、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特殊行业的统一管理,工商、公安部门对全区开锁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管理,并将全区已登记备案的开锁经营单位予以合并重组成特种行业单位,新组建“110开锁服务中心”。经营单位全部与公安“110”指挥中心联网,实施联网统一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开锁热线,讲清自己的家庭地址,由110指派开锁人员,在群众有需要开锁的求助时,直接拨打110就能请来有安全保障的开锁人员。
二是工商、公安机关应将上门开锁尽快纳入特种行业管理名录,对从业人员进行甄别、造册,颁发特许经营证,只有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可以到110开锁服务中心申请就业。对这类人员要填写登记表格,建档管理;技侦部门对上述人员进行技术资格认定;刑侦部门负责对这些人员的开锁方式、自然情况及指纹、影像等建立档案。110开锁服务中心与就业人员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并交纳三险一金。开锁从业人员在提供开锁服务时,应驾驶公安机关规定的统一标志和编号车辆,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并佩戴由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的《锁具修理服务卡》,着开锁统一制式服装并填写由公安机关印制的三联单。
三是将锁匙修配业纳入治安管理的“特行”范围后,除公安机关认定的上门开锁经营项目的经营单位和人员以外,其他钥匙修配业不得从事上门开锁经营项目,不得销售开锁工具,传播开锁技术。从事此行业必备的条件是:必须具有本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经营场所,并由公安机关专门指定。
四是公安机关要加强特种行业的管理,不定期地联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开锁经营单位和配钥匙摊点的检查和监督,还要定期开展整治活动,特别是开展取缔开锁培训学校、查扣私自制作销售开锁工具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在街头张贴广告,其他擅自设立、非法从业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取缔和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将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特别要加大对培训开锁人员的违法人员打击力度。
五是要大力提高110开锁服务中心开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准。锁匠在为民服务时,应学会自我保护和阻止犯罪。如开房门锁时,不能只看雇主的身份证,还要让其出示小区居委会或物业部门的证明;在开机动车锁时,至少要查看雇主的身份证、驾驶证和行车证,不能见钱“手”开。开锁前,开锁人员应先到当地派出所进行登记,然后由小区物业人员或派出所民警陪同一起到现场,在登记簿上记下求助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证明等。这样才能对开锁人员和雇主进行有效监督。
六是媒体要加大宣传的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群众防盗意识,多了解非法上门开锁的危害性,发现非法上门开锁现象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对于目前涂写和粘贴在街头巷尾、楼道里的开锁小广告,居民不要随意拨打上面的电话求助,以免给不法分子占空子,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后果。如果确实有开锁的需要,可及时拨打110开锁服务中心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