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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治理“三公”经费管理需加强落实三个机制建设
hwyst.hangzhou.com.cn  2014年08月29日 10:11:30 星期五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近年来,“大嘴吃倒泰山” —— 招待费、“车轮下的高耗”——车燃费、“群众不买的帐”——考察费等三公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公众质疑。社会舆论。因此,让“三公”消费在阳光下进行,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惠及民生,基层专业干部对治理“三公”经费管理提三点“机制建设”建议。

一、建立预算约束机制。一是项目单列。项目单列顾名思义,就是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作为单独的预算项目进行预算编制。编制预算时,不得将三公经费混同行政、事业运行的日常开支,而是作为专项单列。预算单位需要支出三公经费时,必须从三公专项经费列支,不得使用日常运行经费及其他专项。项目单列,可以使预算单位及财政部门对单位三公支出的预算数、支付数有了一个直观而又清晰的了解。对单位来说,在明确全年的三公经费分项总额的基础上,能够更好有序的安排日常三公支出,减少了因年初无计划地使用导致年底三公经费使用超标的情况。对财政部门来说,能够更加清楚、快速地找出不合规的支出,对单位三公经费的使用进度也有直观的了解,提高了监管的质量和有效性。另外,项目单列也方便三公经费的数据统计及分析。二是总额控制。总额控制是指根据单位全年行政事业运行预算总数,控制三公经费在总数中的比例,也即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总额。根据各单位不同的性质,比例应该有所变化。同时,根据与上年总额相比,可适当减少当年总额,以达到逐步降低三公支出的要求。超出比例部分,财政部门不予安排资金。确有特殊情况的,应说明原因,报相关部门书面同意确认,再追加或调整预算。总额控制,将三公经费放在整个预算中通盘考虑,并与上年对比,有利于更合理的安排三公支出总额。需要注意的是,总额控制与项目单列同时运用,能起到更好的效果。但如果在没有项目单列的情况下,总额控制需要单位财务和财政部门时刻注意三公支出,密切关注当前支出总数,以防发生占用日常经费的过量支出。

二、建立支付规范机制。一是支付审批。要做到规范支出,少不了严格的支付审批。首先,应当制定合理、合规的支付审批流程,单位财务及财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审批流程的制定必须保证单位所有三公经费支出能置于监管之下。支付审批应包括三个部分:支付方式、支付内容、支付进度。支付方式建议使用财政直接支付或者公务卡支付,这样有利于进行规范的审批——单位财务及财政部门的二次审批,同时也方便财政部门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支付内容审批主要是对支付的金额、收款人等进行审批,合规的才能支出。支付进度则是考虑目前已支出数占全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的比例,控制三公经费有序支出。规范的审批流程是防止随意支出三公经费的重要保障。二是支出规范。规范支出是进行三公经费支付管理的不可或缺部分,三公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进行支付时,单位财务及财政部门支付人员要审核支出的方式、金额、收款人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或者超过标准的部分,不予支付。这点需要单位领导、财务人员熟悉相关的文件规定。

三、建立监督检查预警通报机制。一是单位财务及财政部门,首先应该定期(例如:每月)统计三公经费支出数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数据要保证及时、准确,分析要包括横向及纵向对比。其次,定期通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时纠正“三公”经费支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另外,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按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三公”经费当年预算和上年决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财政部门会同纪委(监察)、公消办等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并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部门,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一把手和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杭州网 作者:薛鸿翔 袁璐 编辑:沈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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