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经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二○一○年第二批杭州市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汽车产业发展,坚持项目带动、产业集聚的发展战略,2010年杭州市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据悉,此次项目申报工作将于9月30日截止,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杭州市[含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和纳税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项目申请单位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
《通知》指出,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产业政策与产品导向目录,并属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投资密度、低消耗和低污染的汽车产业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同类资助的,不重复进行资(补)助,重复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通知》还强调,申报的项目原则上要求为2009年和2010年已完成项目。对于投资大、建设周期(或研发周期)长的重大项目确需按进度分期资助的,应报杭州市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