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农贸市场“两保一稳两化”改造,广泛深入开展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推进全市农贸市场提升发展,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创建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从2011年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力争全市乡镇以上农贸市场全部创建为二星级(含)以上“文明示范农贸市场”。今年全市完成18家文明示范农贸市场的创建任务。
《方案》指出,创建基本要求是“地不湿、无异味、菜安全、价公道、计量准、可休息”。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控,关注农贸市场价格的波动,设立蔬菜、肉类、粮油、豆制品、鸡蛋等主要农产品价格采集点。实行价格公示制度,要形成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的氛围,落实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严格执行“限塑令”。
《方案》规定,设立市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创建专项奖励资金。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年度创建达标的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同时被评为二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的奖励20万元、三星级奖励30万元、四星级奖励40万元、五星级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当年在“最佳最差”农贸市场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市区样板、优秀、达标农贸市场的,不再享受此项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