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好2011年科技成果的奖励工作,市科技局下发了《关于征集2012年杭州市科技进步奖申奖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杭州市属企事业单位或在杭的部属、省属及外地的企事业单位与杭州市属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合作完成的,并于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并经过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可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通知》指出,申请2012年度杭州市科技进步奖的范围为:应用技术成果(指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生物新品种等)、推广成果、社会公益技术成果(如环境保护、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等)、基础研究项目、技术发明项目、技术开发项目、重大工程项目、软科学项目等。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项目由各区、县(市)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本市的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机构推荐。
《通知》要求,各单位上报申奖的科技成果项目,均需提交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一式三十份,技术资料两套(按推荐书附件目录规定的内容装订成册),经有关推荐部门(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推荐;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的区、县(市)科技局、经开区经发局推荐。)签署申奖意见后,送杭州市科技管理办公室。市科技进步奖项目按照专家评审、评委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的程序进行。
据悉,本次申奖材料收集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