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政策库
 
关于实行“机动车停放计费时间尾数取舍”政策
hwyst.hangzhou.com.cn  2012年03月31日 15:17:49 星期六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号)文件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从4月1日起,杭州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将实行“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新的收费标准。也就是说,“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场所,按时间为计费单位的,其计费时间尾数取舍统一为: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

按照新标准,杭州市道路停车计费标准调整为:8时至20时按时计费时段,停车不足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停车超过15分钟至 1小时内,按1小时计费;停车超过1小时至1小时15分钟内,按1小时计费;停车超过1小时15分钟至1小时30分钟内,按1个半小时计费;停车超过1小时30分钟至1小时45分钟内,按1个半小时计费;停车超过1小时45分钟至2小时内,按2个小时计费;以此类推。20时至次日8时仍按次收取停车费。

来源: 作者:通讯员 王影萍 葛利萍 编辑:徐可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2011年度优秀窗口微博
·市领导慰问杭州网采编人员
·市民代表承诺要为杭州民主民生贡献力量
·杭网议事厅荣获杭报集团“最佳新媒”奖
·杭网议事厅被评为杭州市“名专栏”
·杭网议事厅试点“社区服务岗”进社区听民声
·杭网议事厅作为经典案例被引入浙大课堂
·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马馼视察杭网议事厅
·“市民体验日”杭网议事厅网络互动受关注
·文明城市检查组检查杭网议事厅为民服务情况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