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杭州市教育局公布2010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公告。本次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5日、6日两天(上午8:30——下午4:30)。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杭州市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班)可以报名。
报名需以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暂住地)所在区为单位,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园。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1.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
2.部门办幼儿园在解决本系统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可就近向社会公开招生;
3.户籍所在地无配套幼儿园的,家长到相对就近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条件参照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条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暂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5.驻杭部队干部子女、军烈属子女、残疾人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入园应优先给予照顾;
6.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三个月以上)、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随带子女、具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须随带户口本、房产证、预防接种证;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随带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交纳社会保险凭证和预防接种证。
另外,各幼儿园在确保服务范围内学前三年杭州市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的前提下,可继续开展托幼一体化实验,举办面向学前第四年幼儿的托班。托班幼儿招生年龄、招生计划由各幼儿园根据小班报名情况和幼儿园实际情况确定,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再向社会公告。托班幼儿报名可在小班招生完成后,于6月14日(上午8:30-下午4:30)进行。
中、大班插班生,由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及等级标准自行确定招生人数,并报区教育局(社发局)备案后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