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记者出击
 
“康复门”完结篇:受伤网友获得4万元赔偿金
hwyst.hangzhou.com.cn  2010年06月02日 18:35:07 星期三

杭州网记者到康复医院看望鄂杨成,并为双方协商医药费问题。

杭州网记者陪同鄂杨成,咨询司法鉴定医生的评残意见

康复:二进医院 要求支付康复费

由于脚伤的恢复情况一直不太好,领到生活费后的鄂杨成没有选择回老家,而是在今年的1月21日,重新住进了邵逸夫医院康复科,接受电疗和按摩。

住院时他刷卡支付了6000元的押金,生活费再度告急。

在咨询了鄂杨成主治医生的意见后,杭州网记者为双方进行了调解工作,并见证双方签下一份协议书。

协议规定,鄂杨成受伤满6个月后(即今年4月),向司法鉴定部门申请做伤残鉴定,双方将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最终的赔偿金。而此前江干交警大队预借给鄂杨成的1.2万元,届时可用于抵扣赔偿金。至于鄂杨成自己垫付的医药费,则由江干交警大队承担。

3月8日,鄂杨成从康复医院出院,等待权威部门的伤残评定。

鉴定:没到伤残标准 只能赔偿误工费

4月20日,杭州网记者陪鄂杨成来到了浙江绿城医院司法鉴定所,但鉴定所主任杨医师回绝了鄂杨成的鉴定申请,认为其肌腱断裂情况达不到伤残标准,无法出具伤残鉴定,最多只能写误工时间的鉴定,索赔误工费。

听取医师的建议后,鄂杨成决定放弃评残,以误工费的形式向江干交警大队索赔。

 

下一页提示 仲裁:抑郁症患者 不能独立签字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周曦 编辑:严勤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州网荣获市委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 贺国强考察“杭网议事厅”为民服务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要加大对杭网议事厅的宣传
·蔡奇:发挥杭网议事厅等沟通平台的作用
·呼和浩特考察团到访“杭网议事厅”
·“杭网议事厅”受到网友追捧
·开通至今“杭网议事厅”点击量超180万
·“杭网议事厅可成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平台”
·杭网议事厅开通首日:百姓的声音很畅达
·杭网议事厅网络频道2009年12月30日上线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编辑部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221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