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签了协议就应该给意向金
中介:暂押意向金符合公司规定
在了解完事情的始末后,记者电话联系了房东张先生。张先生很愤慨地说:“这个中介不仅忽悠了我,还忽悠了她(贾女士)。事情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主要还是中介的责任。”
张先生说,翠苑一区那套房子的产权证上写着的是他父的名字。由于他姐姐与他父亲做了委托权公证,所以房子的出售权在姐姐手上。
让张先生郁闷的是,和姐姐分别在《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上签好字之后,华邦地产并没有把买家的意向金交给他。“按照常理,中介应该要把意向金给我的,毕竟我连房子的三证都交给了他们。可当时中介提也不提这事,我还以为是贾女士没有把意向金拿出来呢。”
一个星期过去了,张先生终于忍不住追问中介关于意向金的事。“可中介竟然说,这5000元的意向金必须先押在他们那里。”
华邦地产(文二店)经理汪来成告诉记者,“华邦”向来就是这样操办的:买家的意向金和卖家的三证都由中介暂为保管,待《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签成后归还。
房东:房子还需走“析产”程序 合同应该无效
中介:赔偿已给 可看其他房源
律师:合同效力待定 谨慎需“析产”二手房
对于贾女士提到的“析产”问题,房东张先生表示确有其事:“中介拿三证去办房产转让手续时,房管所的人说,尽管产权证上只写了我父亲的名字,但我母亲也有隐形产权。所以房子在交易之前,还要经过我母亲的同意。这样一来,我只有拿回三证,先去办理析产。”
张先生的父母早已离婚,当他前去问母亲意见的时候,其母表示并不愿意。之后,张先生听一个房产业内的朋友说,这种情况下签署的合同基本是无效的,再加上迟迟未收到意向金,于是便向华邦地产提出了终止协议。
“当时,中介也认同我说的合同无效。还说要解约的话,多少要补偿对方一点,最后我同意赔偿两千元。”张先生表示,支付完赔偿金之后,自己就再没接到过中介的电话,也自然而然的认为此事应该就此了结了。
“后来,我终于劝动了母亲做了析产。因为华邦地产在意向金方面的处理,我很不认同,于是就换了一家房产中介。没过多久,翠苑一区的这套房子就顺利卖出去了”,张先生告诉记者。
华邦地产的汪经理说,房东张先生的确拿出了2000元作为赔偿。“我们已经把5000元的意向金还给了贾女士,并且还给了她一半的赔偿金。只要贾女士愿意,我们还可以带她看其他的房子。”
对于房东张先生说的因析产导致合同无效问题,浙江凯富律师事务所的申屠律师是这样解释的:“这样的合同效力待定,如果得到他母亲的事后认可,合同还是有效。”
在这里,申屠律师也提醒广大网友:需要“析产”,就说明产权有纠纷!这样的房子买卖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即便签了合同,有可能因卖方无权出售或者卖方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产权人同意,最终无法过户,房屋买卖无法成交。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买家一定要要求中介查明产权状况,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