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数目谈不拢 欲走法律程序
今天记者陪同楼先生来到康盛装饰,公司经理杨方盛说,楼先生未经同意便换装修公司,不符合合同约定。“吊顶设计不满意,应该第一时间到我们这里来反映,我们会派人重新设计重新做的。材料部经理口头说可以重新找一家装修公司,可能是他一时语快,这并不代表我们康盛装饰的意思。”
但杨方盛表示,鉴于公司的设计的确欠妥,会给予楼先生一定的赔偿。“我们已经按照成本费、加工费算过了,吊顶的费用也就5700左右,我们只愿意赔偿这个数目。另外,楼先生家里装修还存在的问题,我们也会继续跟进。”
然而,楼先生对于5700这个赔偿数目表示并不满意。双方仍旧没有谈妥。
楼先生说,这和他重新吊顶的费用相差太大,倘若谈不拢,只能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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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求助消保委或第三方专业机构
此外,楼先生还认为合同上的结算方式很不合理。“这怪我自己在签的时候太迷糊,没看仔细。”
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当天内工程施工开工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40%;木工进场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40%;油漆进场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
也就是说,在没有验房之前,楼先生就要付清全部款项。
记者特别咨询了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章敏律师。章律师表示,不是公司方面强加上去的条款就不属于“霸王条款”,结算方式这一条款既然是可以协商的,而由于当事人没有留意,只能怪他自己疏忽了。“条款只要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双方签了字就代表合同有效。”
针对赔偿问题,章律师建议楼先生找消保委出面协调,或让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定,看究竟需要赔偿多少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