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杭州市规划局为这幢房屋补办的违章建筑证。
三层地基的违章建筑搭成七层 居住十年日日担惊受怕
这样的房屋,不得不让人怀疑其质量。而根据居民了解到的情况,长乐路20弄11幢原先是杭州石粉厂一幢三层的功能宿舍,后期违章搭建成七层。
2000年8月,因西溪河需要整治,杭州市河道整治工程指挥部对沿河的部分农居进行拆迁。而11幢就是他们的安置房。分到房子后,居民们发现不能办理户口,也不能安装电话,更没有房产证。“他们说,因为这幢房子是违章建筑,所以这些都不能办理。”
几经周折,11幢居民们得到了这幢房屋的图纸,现在由施女士代为保管复印件。她还向记者展示了2001年杭州市规划局为这幢房屋补办的违章建筑证。证件中点明了“综合楼改为住宅(违章补办)”,因此居民们的户口和电话才得以解决。
周先生说:“可这还是违章建筑。三层的地基怎么承受七层的重量?我们住在里面真是提心吊胆。我白天不敢在房子里,就怕楼突然塌了,逃都逃不掉。我只能在外面游荡,晚上没办法了,总得回去睡觉啊。”
规定房屋安全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住户们无法接受
其实,自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以来,11幢居民一直在投诉,但却无人受理。房屋所属的拱墅区湖墅街道长乐社区也一直在帮助居民们协调。社区胡书记告诉记者,2011年杭州市市区河道整治建设中心曾针对这件事发来一封函,表示2000年拆迁安置后,11幢顺利办理了三证,并无质量问题。
函中写明,“安置时并无住户反映长乐路20弄11幢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长乐路20弄11幢房屋在拆迁户安置后顺利办理三证,也充分说明了该房屋是通过各项验收的房屋,质量是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
而在这封函的最后,河道中心还提到,“根据住户的反映,2007年,该房屋曾遭受‘3-4米外的大关村建房拆旧房时用了大吊冲击机’的影响,才出现了明显的质量问题。”
而拱墅区建设局已对周先生的投诉作出了如下回复:根据《杭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屋安全鉴定由房屋所有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也就是说,现在周先生和11幢的住户认为自己所住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就要住户们自己承担3万元的鉴定费。“可我们是受害者。我们花钱住进了这样的违章建筑,为什么还要我们花钱来鉴定?”
“杭网议事厅”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