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上写明租赁期为2014年3月8日到2015年3月2日。

合同甲方为都市房网店长李毅凡代签,签署日期为3月2日。
杭州网讯 3月2日,侯先生通过建国中路上的都市房网房屋租赁中介租了一套房子,看房当天就签了合同。让没想到的是,交了6700元钱,隔了一天房子就打了水漂。
原来,侯先生一直没有和房东接触过,合同也是中介公司代签的。结果,房东不承认这个合同,把房子从中介公司收了回去。
租客:中介涉嫌欺诈,应该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
“3月2日下午2点半,中介带着我们看了房子,我们觉得比较满意,当即就决定租下来。”之后,侯先生就在中介公司等待房东,并先支付给中介公司1500元定金。
结果一直到下午4点,房东都没露面,侯先生因为有事,就提出过几天再来签合同。
“这个时候中介就说他们和房东很熟,可以由他们和我们先签掉,以后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打电话找他们解决。”侯先生觉得定金也付了,就和中介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上的甲方是都市房网店长李毅凡代签的。随后他还交了3个月房租、中介费,加上之前的押金一共是6700元钱。
“没想到过了2天,中介就打电话过来说房东不租了。”侯先生提出退还所有费用,并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
记者看到,合同的第七款写明:租赁期内,甲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一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这个违约金谁付?侯先生认为他一直都只和中介公司接触,合同也是由他们代签的,钱就应该找他们拿。
中介:只能退租金和中介费
“是客户一再要求,我们才签合同的。”都市房网店长李毅凡表示,当时侯先生催得急,再加上以前帮这个房东租过房子,彼此认识,才代签的合同。
“我们能做到的只是退租金、押金和中介费。至于违约金,是房东反悔,应该找她要。”同时,李毅凡也承认,签订合同时房东不在场也没有委托代为签署过。
另外,李毅凡也提出,如果侯先生愿意,可以免费为他再找一间房子。
房东:从来没有同意中介代签合同
房东张女士表示,3月2日下午2点半,她的确接到中介公司的电话让她过去签合同。但是当天下午,张女士一方面有些事情,一方面还想考虑一下,就回复能不能改天。
“之后到了4点,中介又打了几个电话,说租客等了很久让我过去看下。或者帮我代签。”张女士一方面在电话中拒绝了代签的提议,一方面往中介公司赶去。结果还没到那边,就接到消息说合同签好了。
“我没同意中介公司代为签合同过,这个合同我不承认。”第二天,张女士就给中介公司发了短信,明确表示房子不租收回了。为了安全起见,房门的锁也换了。
律师:违约责任由代理人承担
侯先生觉得中介公司的行为有欺诈的嫌疑,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也不满意,决定走法律程序维权。
洪坤律师事务所的舒宁律师表示:因为甲方(房东)没有授权给中介公司代签合同,所以这个合同对甲方(房东)不产生约束。因不能履行合同而产生的责任由行为方也就是代理人(中介公司)承担。所以,乙方(租客)有权依据合同内的违约条款向代理人提出相应赔偿。
同时,舒律师也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一方是代签,那么一定要让代签方出具有法律效应的委托文件,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