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浙江全省具备“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资格的献血者有2万多人,光杭州市就有6000多人,其中已经申领了证书的1500多人。
杭州网讯 2013年9月份,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中的规定: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其中,市民最关注的就是“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这一点。然而,《办法》施行快4个月了,杭州的献血爱心人士凭这张证还是不能免费乘坐公交、地铁。
不少网友也反映,福利来了享受难,目前绝大多数杭城公交都不认这个证,吃瘪的人也很多。
网友“faz0571”陆续献血有四十多次,马上就可以领银奖了。有一次他持证上公交,504路一位司机看过证后不但不让免费,还奚落说“你这证能坐公交,以后结婚证也能坐公交了。”,当时全车起哄,弄得这位网友非常尴尬。
网友“梁少侠”表示,杭城公交车很多司机都不认这张证,乘坐地铁也用不来。“我献血八年,献血量近2万毫升,当初献血也绝非为了今日的福利,但省里既然出了这样的政策到头来却是空头文件,心里真是憋屈难受。”
记者从杭州市献血中心了解到,目前浙江全省具备“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资格的献血者有2万多人,光杭州市就有6000多人,其中已经申领了证书的1500多人。
“目前还在和有关部门沟通中。”杭州市献血中心方面表示,关于优惠的事情正在和公交、地铁交涉中,“问题卡在费用上面,他们都要求有政府补助了才免费。”
对此,记者也分别咨询了杭州公交、地铁部门,得到回复都是一样:尚未接到领导通知,目前凭此证不能免费乘车。
在记者看来,《办法》里的种种优惠,既是对积极无偿献血者的褒奖和认同,也是对无偿献血行为的一种宣传和倡导,无疑是一项好政策。但是好政策出台了,执行却不给力,获奖者不但得不到福利还被说了风凉话,这其中的味道真当不好。好政策还要好执行,要不这政策再好也打了折扣。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或4000毫升。
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或6000毫升。
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或8000毫升。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3年9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积极献血或者在献血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关爱献血者的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