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频道首页 网上服务 热点热议 问计于民 新闻发布 民生恳谈 记者出击 政策库 我们圆桌会 使用帮助 频道简介
  所在位置: 杭网议事厅>记者出击
 
杭网街访:今年过年可能只准放3天烟花爆竹 你怎么看?
hwyst.hangzhou.com.cn  2014年10月12日 15:18:21 星期日

(杭网视频)

杭州网讯 2013年春节杭州可以燃放18天烟花爆竹,2014年削减为只能放4天,而2015年新年很有可能只有3天。

燃放和销售时间再次缩短

根据《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方案》),2015年春节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只有3天,具体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三十,正月初一、十五。这就意味着即使是农历初五民间迎财神,也不能放烟花爆竹。

同时烟花爆竹的销售时间也比去年缩短了。杭州市区规定销售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至2月19日(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初一),只有4天,而去年,销售时间有10天。

《方案》还规定,春节期间,在市区各居住小区需划定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并倡导市民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和去年一样,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大型专业市场等严禁组织燃放烟花爆竹。当然,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也是绝对被禁止的行为。

在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达Ⅱ级预警(橙色预警,含)以上的,市区范围内还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从10月9日起,该《方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网上听证,10月17日前,市民都可以去提意见建议。具体网址:http://www.hangzhou.gov.cn/main/czyz/wstz/detail_green.jsp?id=500552

大部分市民赞成缩短燃放时间

记者随即在西湖边、武林文化广场等人流较多的地方进行采访,大部分市民表示已经知道这个消息,并表示支持减少燃放时间,有部分市民甚至建议希望一天都不要燃放,少部分市民表示会在除夕燃放烟花爆竹以示庆祝。

“空气太差了,燃放还会增加雾霾天气的时间。”李女士说,谈到不燃放的原因,市民主要担忧的还是空气质量这个因素,也有许多市民表示燃放爆竹的噪音污染会影响到他们的休息,并且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甚至也有市民提到了燃放还可能产生的光污染。

谈起燃放烟花爆竹这个传统习俗,赵先生说:“传统习俗还是有一定存在意义的,况且现在年味也不如以前浓了”,也有市民持相反意见,觉得这是属于落后的习俗,是铺张浪费,完全没有利处,应该逐渐取消淘汰。

来源:杭州网 作者:见习记者 都啸天/文 祝伊琪/视频 编辑:汤翀

 我也来说两句: 0条评论 查看评论
 会员登录名 密码 [注册]
杭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杭州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网(包括杭州日报、都市快报、每日商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杭州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杭州网联系。
 
杭网议事厅动态
·“杭网议事厅”获2013年度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网议事厅”再获社情民意直报点先进单位
·杭网议事厅获“市民之家”年度红旗窗口殊荣
·杭网议事厅加入"四位一体"联动运行工作模式
·“杭网议事厅”荣获人民建议集体奖
·杭州网荣获中国城市网站联盟三项大奖
· 杭网议事厅“社区服务岗”荣获杭州新闻奖
·“杭网议事厅”走进白杨街道 望公交更便捷
·热心市民称赞杭网议事厅进社区很贴心
·网友赞议事厅 建议采用回访制让平台更贴心
联系我们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8号杭州日报南大楼518杭网议事厅
邮编:310041
邮箱:hwyst@sina.com
热线:85052222
新浪微博: @杭网议事厅
微信ID: hzwhwyst
网站简介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建站服务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
Copyright © 2001 - 2014 Hangzhou.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