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张莉军法官解读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 创新你我生活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园丁
访谈接近尾声时,三位法官一致表示,创新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主流。
朱为平法官说:“无论是远古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进步,还是现代社会向未来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技术的发明创造。从古人为了捕鱼发明了渔叉,为了狩猎发明了长矛,到我们现代为了上天发明了飞机,为了上网发明了网络,都是智慧的结晶。专利法保护这些创新技术,一方面是对发明人智力劳动的肯定,另一方面也是对他人的一种激励。激励他人要设法逾越那些被保护的技术,在一个更高的水平上发明出更高水平的技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其实这就是专利保护的最终目的。”
沈斐法官也就商标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一个驰名商标,承载了许多该企业所付出的创新和创造,为树立品牌和维护品牌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这些付出是会有回报的:它会获得消费者的信赖,踊跃购买你的产品,积极订购你的服务,广泛宣传你的品质,使你进入良性循环,带给你更大的利益。所以,打造好的品牌,打响你的商标,是现在许多企业都在积极努力做的。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创新精神,只是想仿冒别人的知名商标做“傍爷”,不光企业做不大,产品做不强,而且始终面临被权利人打击的境地。所以,创出新商标,维护好商标,那才是企业的立足之本。”
著作权主要涉及精神层面上的东西,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从某种意义上说,作品是有生命的,我们可以从作品中获知作者的内心。对于这样一个有生命的作品,著作权法不仅保护了作品本身,还保护了作者本人。张莉军法官最后表示,“我们的发明家用他们的发明技术使我们的生活更现代化;我们的企业家创造品牌使我们的生活更品质化;而我们的作家创作他们的作品,让我们的生活更富有激情。当物质生活的创新达到一定高度的时候,精神生活的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建设好我们的精神家园,维护好家园里的花草树木,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是园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