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万买的房子 20年后才能住》报道追踪
不管是保房子还是保钱律师都建议孙女士 告原房东!
买二手房时,最好签补充协议,防范房屋已被出租、抵押、查封等各种风险
孙女士昨天断了房子的电
租客刘先生给85100000来电叫屈
我们都是受害者,本应团结起来去告原房东
今年7月底,杭州的孙女士(化名)通过房屋中介,给即将结婚的女儿买了一套婚房,在滨江的锦绣江南,面积114平方米,等他们全额支付了198万元的购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之后,却发现一个令人崩溃的事实:房子里还有一位租客刘先生,而且刘先生跟原来的房东王先生签了20年的合同(详见本报昨日《新市井故事》)。
昨天见报后,读者反响热烈,有的打电话来表示对孙女士的同情,也有读者表达了愤慨之情,还有几位律师希望了解更多细节,并愿意帮助孙女士拿回房子。
昨天13:32,租客刘先生给快报85100000来电说,孙女士把房子的电给停了。另外,对这起“一鱼二吃”的房产交易纠纷,刘先生也有话要说。
租客刘先生:
要么通电,要么买发电机
租客刘先生43岁,他是这样说的:
我和孙女士一样,都是受害者,原房东还欠我钱呢,欠了50万元。
原房东是朋友介绍认识的,我租了他的房子,今年4月,房东问我借钱,借50万,说银行贷款到期了,钱去银行转一下就还给我。
我是租客,房东来借钱,我想他房子已租给我,我也不怕他不还,哎,手上有点钱也无所谓了,再说,房东也有厂,做的是“竹纤维”,我看着很气派,光车子就有五辆,奥迪Q7、奔驰……
我想想还款总没问题的,结果没想到对方是空手套白狼,本来说好两三天内就还钱的,但他总说有困难。后来我出差了,装修时我来过一次,原房东居然把锁也换掉了,当时我还报过警。
我跟这个孙女士同样都是受害人,应该团结起来去告原房东的,现在没想到孙女士让供电局把电表销户了,造成房子停电……
本来她(孙女士)好好跟我说,我就先把房子让给他们孩子做婚房,孩子这么年轻,这个钱肯定是父母出的吧,基本上是一辈子的积蓄了,做人要将心比心……但既然这样(注:指停电)我也不管了,我现在打算自己花3万元买一只发电机,跟她拼到底了。
等下我要跟我的律师碰面,如果不给我通电,我要起诉他们。如果要一个圆满的结果,大家坐下来好好谈。
(注:刘先生说,他和原房东20年的租房合同是今年3月份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