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租客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非要住在这套房里,孙女士一家就没办法了。因为法律有一条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租赁合同也依然有效。
另一种告法是,要求原房东返还租金。房屋已过户到孙女士女儿女婿名下,租赁关系也转移到他们身上,既然他们把房子使用权提供给了租客,租金自然也该归他们(孙女士的女儿女婿)。
待原房东返还租金后,孙女士女儿女婿再跟租客(刘先生)商量。
用这种保房的思路解决问题,其中最大的难题是租客,租客的态度很重要。
另一条思路是,保钱,房子不要了。
也是告原房东,要求解除或者撤销房屋买卖合同,返还房款,赔偿损失。因为在购房时,原房东隐瞒了房子的重要情况。
在提起这种诉讼时,最好首先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如果原房东名下有其他财产,要查封其他财产。没有其他财产,只有这套房的话,也要在适当的时候申请查封这套房的产权。
这样的话,一旦法院判下来,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或者撤销,而原房东又拒不返还房款的话,孙女士女儿女婿可以拿着判决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在原房东财产已经查封的情况下,法院拍卖房屋或者其他财产就更方便了,执行起来更加有力。
当然,如果真的到了拍卖房屋那一步,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法院到时候会做租客的工作,给予其适当补偿,解除合同再进行拍卖。或者是拍卖前告知房屋竞拍者,房子已被租赁的事实,再组织拍卖。
中介有无责任?
吴方荣律师:
孙女士的女儿女婿可以告中介,因为他们在提供服务中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即使中介说,原因在原房东那里,他们没有过错,这种解释从法律上讲也是不够的。
为什么购房者要找中介?就是因为他们更专业嘛。专业的机构,法律上要求其需尽到的注意义务就更高,承担的责任也更大。他们必须通过反复查询、走访,用各种手段排除房屋买卖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交易重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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