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时常看到这样的现象:刚刚修好的马路,又被挖开,折腾一阵后又被填上,再过一段时间又翻个底朝天。主要原因,还是重地上、轻地下,不重视地下管网建设所致。另外还有,市政工程缺乏统一的规划与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城市发展与规划严重滞后的矛盾突出,地下管网规划缺乏系统性;对道路开挖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和规定,处罚措施不到位。
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实施条例,从法律层面加强地下管网建设与管理。
2、设立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办公室。建立管网铺设与道路建设协调衔接机制,力求使两者同步施工。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和做法,成立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办公室,统筹规划城市管网建设。在新建道路时,要求各管网单位根据市政道路的建设计划作出资金和施工安排,确保同步建设各种地下管线管道。
3、加强地下管网资料的收集、备案和存档,统一由城建档案馆保存。
4、建立地下管网数字化管理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对城市管网进行全面普查,掌握各类数据,纳入数字化管理平台信息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情况收集、处理、反馈信息系统,实行精细化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严格规划许可和掘路审批。公共设施和道路项目建设前,必须强化规划审批,不符合城市地下管网整体布局和地下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不予审批;加强各部门各单位间的协调,对马路开挖进行统一管理,杜绝计划外的道路和管线随意施工。可以借鉴北京、昆明等城市的做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后交付使用未满五年或大修后未满三年的城市道路不得挖掘。
6、加强城市地下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做到道路修到那里,污水管网的接驳工作就跟到那里,避免日后重复施工对道路造成频繁的“开膛破肚”,也减少污水对城市环境和内河的污染。
7、成立地下管网抢险队伍。建立一支排水设施抢险队伍,负责处置全区排水突发事件,保证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转,平时负责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
8、建立地下管网综合执法队伍。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队伍,加大对诸如擅自开挖道路、施工不文明等行为的监管、查处、处罚力度,依法处理管网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方便市民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