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行驶者应有的出行权利,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各个入口,设置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障碍(类似于体育场路武林路段的做法),因为一旦行人和非机动车道因为自己的道路被机动车占领而无法通行(也有一种可能是设置过窄),只有可能会通过机动车道绕行,给交通添堵;
二、对于闯红灯、违章变道、遇绿灯不行驶的行为,予以重罚,并不是口头上说说的“重罚”,现在视而不见的交警太多了,最起码所有协警都要有交通处罚权;
三、在人口密集的区域,提高机动车的停车费,严查违停(三次记录不处理者直接扣车拖走),利用媒体或其它方式鼓励人们通过公共交通或非机动车出行的方式到达这些区域;
四、降低出租车准入的门槛,放开一些拥有长驾龄的师傅,允许他们将自己的私车作为载客车;
五、多建立人行天桥,取消很多地方不必要的人行道和红绿灯;
六、大型桥梁的施工前(譬如说秋涛路上的秋石高架),最起码应先规划好备用的各种车道,该征用的商铺、居民房就得提前进行拆迁(绝大多数地方等桥建好了还是得拆),不是在施工的时候,再去四车道改成两车道,人行道改成非机动车道这种添乱添堵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