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目前的监管职能分工,无证摊贩由区城管局监管,小餐饮店由区卫生局监管,我办会同区城管、卫生部门共同办理该建议。目前,我区确有无证小摊贩、小餐饮店存在,主要有四个方面原因:一是进入门槛低,只要会烧饭、做菜,基本就可以经营;二是从事小餐饮、小摊贩的人员基本为社会中低层人员,需要以此为生计;三是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处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存在需求市场。四是可用于小餐饮开办的物业少,居民楼下、裙楼都不能开办小餐饮。我区通过多年的小餐饮整治,逐步建立起部门与街道条块结合的长效监管模式,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强对无证小摊贩、小餐饮的监管.
一是提前介入,源头控制。各街道、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辖区小餐饮业的日常监管,积极宣传、教育、引导小餐饮店合法经营。社区在巡查中加强对管辖区内拟开店装修店家的日常关注度,遇有新开店装修的,及时过问今后拟开店的类型,若准备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场所开设小餐饮店的,及时进行劝导,避免经营者因情况不了解,投入大量资金后,最后因油烟、噪音等环保问题解决不了被投诉,被迫关门遭受损失。
二是加强监管,及时查处。加大对无证无照小餐饮整治工作力度,及时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对反复投诉无法办理证照的无证无照小餐饮店,由街道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取缔。对食品安全完全没有保障的无证摊贩,更要坚决取缔。今年,区城管局已经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夜间大排档集中整治工作,取缔大排档22处,暂扣大排档车6辆,三轮车、手推车16辆。各属地中队在日常工作中也加大了巡查和处罚力度,一季度共处理涉及食品类无证摊贩一般程序84件,罚款12000余元,街面食品类无证设摊情况大有好转。
三是堵疏结合,以疏为主。对经营场所性质有瑕疵,但群众有需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没有群众投诉的无证无照小餐饮店,根据社区、街道的意见,按照卫生要求予以指导后发证发照。
四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目前,很多居民还是不能充分了解到夜间大排档、无证小餐饮的卫生状况及食品安全危害性,在取缔过程中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是阻挠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我区各部门也通过印发宣传册、绘制宣传墙绘等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提升自我保护能力,逐步转变舆论导向。 无证摊贩、小餐饮的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接下来,我区将借机构改革的东风,继续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完善监管网络,下沉监管重心,加强宣传引导,逐步减少、杜绝无证摊贩、小餐饮,还群众一个安全的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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