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6日宁波市江东区中心地段的徐戎新村,一幢6层的民房突然垮塌,该幢房屋仅使用23年的6层居民楼,没有地震摇晃,没有剧烈撞击,突然粉碎性倒塌。从该居民楼倒塌事件中,更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加强对既有房屋的安全管理刻不容缓,对增强城市抗灾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并提出了“建立房屋健康档案”的构想,对房屋健康档案的建立应制订一套翔实的实施方案。
一、建立一套完善、翔实的房屋健康档案
所谓“房屋健康档案”,就是运用专业的仪器及方法,对每幢房屋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测,将房屋的建造年代、使用状况、使用寿命、图纸资料、房屋历史、防灾抗灾等级等详细情况一一记录在案;为了方便理解,还可用颜色对检测结果予以标识:如绿色是符合现行建筑规范要求,主要指标正常的一类健康建筑;橙色为基本符合建筑规范要求,某些指标不正常,但不影响使用的二类基本健康建筑;黄色为有重要构建受到损伤,需要加固的三类建筑;红色为已经影响使用安全的四类建筑。这样就便于房屋所有人采取及时的治理措施,更是为政府的建设规划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开展“房屋健康档案”的意义
房屋健康档案的建立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通过房屋健康体检活动是符合广大群众需求的,是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注“民生”的指导思想的,也是符合区委、区政府提倡“富强、秀美、文明、和谐”的建设新拱墅相协调的。因此,在“体检”的基础上,建立房屋的健康档案,确保房屋的住用安全,应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更应是建设“生活品质之城”的题中之义。
三、建立房屋健康档案的具体操作
建立房屋健康档案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1)建筑物概况:1)建筑物名称;2)地理位置(所在街区、房屋编号、位置坐标); 3)目前用途(住宅、办公楼、工业厂房、商场、医院、学校等);4)建成年代;5)占地面积;6)建筑面积;7)总高度;8)层数;9)结构形式(砖混、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框剪结构、排架结构等);10)基础形式(条形基础、桩基、箱形基础、独立基础等);11)场地土类别。
(2)原始技术资料保存情况:1)设计图;2)地质资料;3)是否按抗震设防8度烈度进行设计。
(3)历史状况:1)用途是否改变;2)是否经过改、扩建;3)是否经受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4)是否经过修复和加固(抗震加固)。
(4)人员居住情况:1)白天人数;2)夜间人数。
(5)单层厂房的技术现状:1)屋面板完好情况;2)攘条、屋架完好情况;3)排架柱完好情况;4)吊车梁完好情况。
(6)砖混结构技术现状:1)屋面板完好情况;2)楼面板完好情况;3)墙体完好情况; 4)圈梁、构造柱完好情况。
(7)多层框架结构技术现状:1)屋面板完好情况;2)楼盖完好情况;3)框架梁、柱完好情况;4)填充墙完好情况;5)基础完好情况。
(8)框剪结构技术现状:1)屋面板完好情况;2)楼盖完好情况;3)剪力墙完好情况;4)框架梁、柱完好情况;5)围护结构完好情况;6)基础完好情况。
(9)防火设施:1)楼梯走道通畅;2)是否设有自动灭火和报警装置;3)安装消防栓、灭火器情况;4)建筑物是否有防火设施如隔断墙等。
(10)财产情况:1)房屋现值;2)财产价值。
所以房屋健康档案体系的建立不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分阶段、分步骤地实施。利用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确定房屋健康档案实施机构;并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广,包括对上的宣传、同级的宣传和对下的宣传;同时制定房屋健康体检地方性技术标准和执行、操作依据,形成工作指南。这部分工作主要由政府部门、房屋安全主管部门、房屋安全方面的专家来制定,并充分发挥专家咨询系统在专业方面的优势。具体工作有: (
1)设立法定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把房屋安全列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序列,建立各部门互相协调、齐抓共管的城镇房屋“大安全”的理念。比如,由安全委员会、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组成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一个专职机构,协调、管理全区各种所有制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
(2)探索建立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公司,区、市两级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联动的新型房屋安全网络性管理机制。使用人必须按照设计功能正确使用房屋,无权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结构状况;产权人对房屋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对违法装修特别是恶意破坏承重墙的住户,市房产档案应该有记录在案,对其二次交易应有所举措限制。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可按职级独立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对严重造成社会危害的可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执行。通过立法,统一规定实施处罚的主体与数额,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相关责任人在房屋使用与维护上承担的法律责任。
(3)建立强制性监测鉴定制度。从涉及公共安全事关人身生命安全财产的角度考虑,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对房屋安全的事先监管,建立强制性房屋安全鉴定与维护制度是必要的。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欲想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的不合理布局;欲出租、出售的房屋予以强制性鉴定;督促建设单位对拟建工程施工场地周边的房屋在施工前现状进行排查;对受灾后的房屋投入使用前的全面检查;公共场所的定期检查等等,要让政府管理部门对整个城市的房屋安全状况了如指掌,统筹安排。
(4)建立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机制。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是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要严格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必须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房屋安全管理中还有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建立房屋应急抢险预案。一旦台风、洪涝、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故导致房屋出现严重险情或倒塌等重大事故,不仅要做到在组织、信息、鉴定技术、物资器材、通讯运输、人员配备等方面确有保障,同时还要不断探索最先进、最合理、最方便的自救、急救办法,定期预防演习,随时担负起房屋安全应急抢险任务。
四、一些建议
1.需政策的支持:A、建议充分发挥杭政办函(2006)186号、杭政办函(2006)255号文件的作用。拆建改造的旧房采用四原原则即按住户原面积、原层次、原房号、原地址进行。确保房屋的完好率达90%以上。B、建议市、区政府出台《建立房屋健康档案办法》,规定:建议房屋健康档案工作由市、区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机构设在市、区房产管理局;具体工作委托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开展。具体条款可参考《人口普查办法》。
2.需财力支持 A:建立房屋健康档案是一项利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也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要求我们深入一线,细致调查取得海量数据,必然需要一定的财力、物力、人力的支持。在实施此项工程前,市、区政府应考虑由财政拨一定款项,专款专用于房屋健康档案的建立,或者借鉴《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一些做法,设立“房屋健康档案基金”。B:改造资金应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资金中去,市政府应每年划拨给每个城区一定量的旧房改造资金,让各城区根据辖区内已排查的住房健康情况进行轻重缓急地顺序来实施改造。
3.各部门协作 为又快又好地开展房屋健康档案建立工作,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如,公安、工商、文化体育、经贸等有证照管理职能的部门,在核发相关证照时,可增设“使用场所是否已建立房屋健康档案”的验审,对已建档的可考虑优先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