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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杭州该如何向中国式过马路说不?
hwyst.hangzhou.com.cn  2013年03月17日 17:07:42 星期日

主持人郑煜:孔处在说的时候,我们这一次主要集中在10个路口,出动了300多警力。其实投入了这么多的警力来维持,这10条路口交通秩序,我们的网友就说了,恐怕这个数目,和为数众多的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人相比,他说还是太少了。再者延安路等重点路段往往是交通量大,行人往往会有所忌惮,但是这类现象在其他二类三类路段上面,是不是发生得更加的普遍呢,这个是他们的一个担心,我不知道几位嘉宾,你们看了有什么样的感受?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非常的普遍,十条马路可能因为有那么多交警在执法,还有很多的义工和志愿者,在进行劝导,甚至还组成了人肉斑马线,高校的学生搞的,但是离开这10条主要的整治的马路,到其他地方去看依然如故。

主持人郑煜:所以说10条道路整治的效果,它不能够影响到其他路口的交通秩序。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我们希望时间推久了以后,会有以点带面的,这样一种引导作用和惩戒作用。但就目前来看,因为时间比较短还看不出来,那天我特意到路上去看了一下,斑马线前还是红灯的时候,前面几十个人一下就过去了,对面一下子就过来了。我站在背后你知道我什么感觉,我等到绿灯亮起来,我什么感觉,感觉你特别傻,我觉得有点无地自容,当然这个是有点自我中心主义的,这个现象是大量还存在的。

主持人郑煜:你讲的这些情况,我们记者也到路上也做了一个拍摄,也做了一个调查,我们通过一个片子来了解一下。

 

VTR

解说:3月12日杭州交警开展对,行人闯红灯的集中整治行动,已经将近一周,整治的效果如何,记者走访了望江路与秋涛路交叉口,望江路与海潮路交叉口,清吟街与马市街交叉口,以及建国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发现不管是大路口还是小路口,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都不少。

闯红灯者1:我来不及了,我要出院了。

闯红灯者2:我知道 我没注意看,因为我从外面过来,对不起真对不起。

解说:甚至有交警在场,他们也照闯不误。

傅警官(交警上城大队湖滨中队):因为是路口这个路很短,他们可能三两秒就跑过去了,你拦的时候反正已经跑过去了,很难拦 很难管理。

 

主持人郑煜:你看交警也很感慨,有的路口比较短小,三两秒钟跑过去也就跑过去了,而且我们通过画面也看到,很多的人就当交警发现他已经违法的时候,他们已经骑车或者开车就溜开了,所以这个对于执法来说,也是特别难的一件事情。

王永皓(律师):我记得很清楚,以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出台的时候,沈阳推出过一个措施叫撞了白撞。行人有违法,我坚决认定你行人全责,机动车一分也不赔。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没出来之前,沈阳的违法率一下子就下降了,几乎就没有。为什么,总是还是要命的,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一出来以后,媒体开始一宣传,现在只要是机动车和行人,所谓的机非事故一发生,就是机动车赔钱,不管怎么样都机动车赔钱,交警有一段时间,也采取了一个很不好的(处理方式),总是希望机动车在发生事故后,你最好认一个全责,否则我要扣车的,就这样来处理,导致大量的机动车在承担这个责任,形成几年、十几年,这么一下来以后,行人变得反正他要赔钱的,反正他不敢撞我的,所以他就来回的,形成一个此消彼涨的状态,你这边弱了,他这边自然就提升了。

主持人郑煜:你是说从法律的规定的角度来看。

王永皓(律师):另外从法律角度上讲弱了,行人的违法成本太低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的违法成本是5到50块钱,从现在经济发展的这个角度上来讲,这个已经完全脱离了这个变化,这个时代的节奏已经完全脱离了。香港最近闹得沸沸扬扬奶粉的事情,人家是要坐牢的,多带两罐奶粉要坐牢,他每次都罚得非常沉非常重,所以才导致他能够在瞬间,很短的时间内把这个事情做好。我们一直就没有管,现在突然要管了,且不说罚多少,突然要管了他已经接受不了,是不是我们要考虑,在体系上,在整个制度上,在各个部门的协调上要有一个变化了,要尽可能地提高他的违法成本,在这个程度上来进行。

王玉宝(评论员):惩罚是一个方面了,我觉得这个可能是可以探讨的,但我觉得还是两方面,一个你是惩罚,还有一个你的这种教育,让它内化为他的一种理念,他就会像孔处长说的不想去做这个事情。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事实上人对自己的任何行为,都是可以找到任何的理由的,什么时候最喜欢找理由,他已经意识到这个行为是错误的时候,他最喜欢找理由。意识上我不敢违法,意识上我不想违法,这个是需要做的。我举个例子,我有个意大利的朋友,他是在深圳外国公司总部做负责人的,我们国家按照交法规定,机动车必须要让他,所以他也养成了这种坏习惯,于是他就把这个坏习惯带到香港去了,在香港的马路上当场就被撞飞了,因为香港法律没有规定说,机动车绿灯非要让行人的,他撞了白撞,撞断了几块肋骨,我们能够做到像香港这样吗?

孔万锋(杭州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处处长):严罚是必须的,但要从教育去入手,作为一个我们执法者来说,我觉得作为一个社会公民来说,或者作为一个城市的市民来说,我觉得做这种事情,包括我们现在对垃圾分类也是这样,一定是两条腿同时在走。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我是搞教育的,我这方面我还有点发言权,教育可以起到一个什么样的效应,我就不说了,我举个例子,我手上有张罚单,这是香港环境卫生署开出来的罚单,是我的。

主持人郑煜:你自己的。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1500块钱。

主持人郑煜:什么原因?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1500港币,我毫不讳言的讲,2005年我有一次在香港时代广场门口抽烟,我要扔烟头,我是有这个意识的不能随地扔,但是我实在找不到地方扔,找不到烟灰缸,所以我就小心翼翼的把它丢到了窨井盖下面那个下水道里。我以为是没事情,当然这是基于我对香港法律的不了解,我只知道不能随地乱扔,但是具体应该扔到哪个地方,也有法律规定的。结果环境卫生署两个穿白衣服的人,类似于我们城管这样的人,就把我抓住了非常客气,先生怎么怎么怎么样,不跟你多说开一张罚单1500块钱,规定多少时间内,到邮局或者什么地方去交掉,如果你不交掉,它这个行为叫什么行为,叫罪行。如果你不去交的话永远记录,以后不得进入香港,以及以后到其他国家,要移民或者入境的时候,都会受到制约,什么叫教育,深深的教育了我。

主持人郑煜:一张罚单深深的教育了你。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以后我到香港我还敢吗,我还找理由吗,香港法律对还是不对,你对我没有教育,你怎么怎么怎么样。

孔万锋(杭州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处处长):所以吴教授这里面,我们从法学的角度折射出两个问题,一个是重典,它的重,第二个后面的追诉机制非常完善。

 

分提要

解说:严管行人闯红灯,能长期坚持吗?

王玉宝(评论员):实际上现在只是处于,一种集中整治的阶段,它是否能够形成一种长效化。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为什么不现在就立刻开始做。

孔万锋(杭州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处处长):执行,整治,然后就不能、不敢、不想。

解说:向中国式过马路说不,《我们圆桌会》继续讨论。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我们很多部门在做事情的时候,包括我们的一些市民,讲到任何问题,要解决一个问题的时候,就你讲的那个重典问题,什么叫重典,老是拿出一些伪辩证法,这也要考虑到,那也要考虑到,方方面面全要考虑到,最后一事无成,就讲制堵这个事情,现在是开始考虑到行人这个问题了,杭州两难办成立这么多年了,杭州交通拥堵也是全世界著名的,我们拿出过多少个措施。

主持人郑煜:措施拿得很多。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对,拿了很多的措施,的确不否认,而且都干得很辛苦,最后的效果怎么样,我们客观地讲,我们车子开得更快了吗,这是动态交通,静态交通停车更方便了吗?原因在什么地方,我们有很多的伪辩证法,就是没有抓住重点,一会儿又是公交优先了,一会儿又是发展公共自行车了,然后是讲行人了,老是摇摆来摇摆去钟摆式的,要平衡,所以现在孔处他们做这个事情,全民整治、,行人也包含在内,基于公平的这种平衡,这个非常重要,这是重点。

王玉宝(评论员):大家都谈到很多的关于违法成本的问题,实际上包括刚才(吴教授)说的,要提高对他惩处的力度,我觉得这里面实际上是两个问题。一个现在中国的违法实际上是有成本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有成本的,包括罚款虽然少,但是还是有成本的,还有你本身对这种法律规定的,这种成本给他提高,按照刚才大家说的给他更大的惩罚,但实际上我们现在,连最低的惩处都做不到的。像现在包括杭州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给他这种罚款或者是警告,实际上现在只是处于,一种集中整治的阶段,它是否能够形成一种长效化,我个人并不抱一个乐观的态度,你这种最基本的惩罚都给不了他,你现在来谈要像香港那样,给他更加严厉的惩罚,我觉得有点过于理想化了。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大概十年以前我们在讲长效机制,20年前我们也在讲长效机制,讲了几十年怎么就建立不起一个长效机制。

孔万锋(杭州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处处长):这里我又有一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思考,我倒想请请各位高参(出谋划策),比如说我们罚款,记入你的信用程度,我们罚五千,这样的话他的公平会在吗?

王永皓(律师):但是我觉得这个不是一个公平不公平的问题,他觉得不公平,实际上是公平的。香港带两罐奶粉就要最高监禁两年,公平吗?大陆人简直无法设想了这个事情,但是香港人觉得很公平,为什么,你不去做就可以了,公不公平是建立在这个事情是不是你能够控制的情况下,这个违法是我能控制的,我不去做他就是枪毙我他也拿我没办法,这是一方面。从另外一个方面讲,我们有那么大量的违法措施上去,但是违法的比例更高,肯定是管不过来,那我们只能把有限的力量,抓到你,我把违法成本提得很高,相当于把别人的违法成本,放到你这里来,从你这个角度你被抓到了,你受到了很大的教育,你自然你不弄了,那么以点带面,只能是这样,你说普遍性的每人罚五块,两百多万次是不现实的。

桑坚信(杭州市政协常委):我在2009年和2012年分别在市两会里面都提出,建议交警加大对行人过马路违反规定的处罚,教育也好,管理也好,孔处他们也回答过,但实际上是没有效果。

主持人郑煜:你这个是要求加大处罚力度吗?

桑坚信(杭州市政协常委):就是要求管理,因为我觉得当时根本就没管,交警、协警根本就没管,我们国家有很多法律(没有实施到位),就是执行力的问题,这是一个。我当时提过,提过以后反正也回答了,我们基于礼貌,我们政协委员(觉得),他们上门服务的回答态度都很好,我们当然是只有满意了,但是实际上管很难。

主持人郑煜:所以我觉得现在比较庆幸,你原先提的提案,要求相关部门要管起来,首先要管起来。

桑坚信(杭州市政协常委):但是我就怕一场风,这些肯定是会管,但是效果到底怎么样,这个。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怎么管行人。很简单,你就立法嘛,你就执行嘛。有人说执行不下去,我觉得这是开玩笑,有什么好执行不下去,你把身份证拿出来,进入到网络系统,你如果说你不接受处罚,后续的东西是什么,这个体系的建立,今天我们假如说那是长效机制需要多少年,20年前我们也是这样在说需要多少年,为什么不现在就立刻开始做。

孔万锋(杭州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处处长):执行、整治,然后就不能、不敢、不想。

王永皓(律师):还有一个事情孔处长肯定知道,前两年在百井坊巷出过一个车祸,有个女的坐车里,交警劝了她三个钟头,才把她劝下来,叫她接受处罚叫她出来,她就摇着车窗不动,后来在黄龙有一次也是酒后驾车,最后交警直接拿警棍,把他车窗玻璃撬开,你说两个社会成本,示范效应是哪个好?

孔万锋(杭州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处处长):我们原来在酒驾问题必查,后来我们做了法律上的研究,最后就是破窗,破窗以后,拒绝接受检查的这个情况就没有了,实际上我们真正酒驾的升级是醉驾入刑。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这就对了,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主持人郑煜:就像查酒驾一样坚持做,我们力度要强。

王玉宝(评论员):但这只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他见到你酒驾的一定是查的,你再怎么说人情的关系都没有用,而且他是长效的,你如果过马路也能这样查。

孔万锋(杭州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处处长):这也是考虑我们交警,我们刚才说的一是要严管,但实际上这个严管背后,刚才在讨论我们也形成共识,如果我们交警或者说,我们所有的执法交警不断的去罚,关键是这个罚的效果,一次能否终身受益。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罚本身就不是目的,你到国外去也不是一天到晚,警察在路口守着的,这是第一。第二像美国所有的城市,它是不允许电子方式取证,这种取证到法院里不认可的,它都是必须去现场执法。我没有看到警察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多探头,你过马路的时候你敢吗,你敢随便闯红灯,或者不走斑马线过马路吗,不敢的。为什么不敢,概率很低的被抓住的情况,一次被抓住两三百美元,就是需要这种威慑力。因此50块钱、5块到50块钱,不如不罚,太低了,没用,反而助长了这种,大不了就50块,因此应该到什么程度,至少和机动车一样。

曹骏(市民):我刚才同意吴教授的意见,不够。5块钱对有些人来说,可能是不在乎的,无所谓的,达不到很深的教育的目的,要罚就要罚到他痛,这样他会记住,下次他就不敢。从不能到不敢,最后到不愿,这个是一个过程。再一个违法成本上面,还可以是时间的成本,以前有一个做法比较好,让他来协助维持交通,这为什么不可以呢,我们既然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驾驶员,让他重新回到学校里面去,回到交通法规学校里面去重新学习,我们为什么不可以让,随意穿红绿灯的那些行人,就站在路边,把他作为一个现场教育呢。

 

来源:杭州网 作者: 编辑:沈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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