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郑煜:其实我们今天所有的嘉宾,不管你是属于哪个层级,或是哪个行业的,首先你们都是一个业主,你们怎么看待物业管理,和你们作为一个小区之间的,这种定位呢?
杨灵萍(市政协委员 市民革党员):物业管理应该说从目前来讲,从发展到现在,应该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种。
主持人郑煜:你觉得它是一个服务的行业。
杨灵萍(市政协委员 市民革党员):应该是这一种服务性的行业。
主持人郑煜:也是服务的一个公司。
杨灵萍(市政协委员 市民革党员):对对对,既然做一个服务性的行业的话,我想你这么个企业,首先不应该把盈利作为自己的目的。
主持人郑煜:盈利不是第一的。
杨灵萍(市政协委员 市民革党员):盈利不应该是第一,服务第一。作为物业管理,服务作为它的最终追求的目标,首先事情要先做好,其实我们物管费一开始,我还没有住之前,拿钥匙的时候,已经交了一年的物管费了,也就是钱已经收去了,在这个前提下面,你的团队很好,你的管理也很好,大家齐心协力的,服务做得好,作为业主都能感受到的,人心换人心,你的物管费收起来就容易得多。如果你以盈利作为目的,我先想如何把你的物管费先收上来,我怎么赚得到钱,服务上面只要应付得过去就行了,那对不起,我们业主能够感受到的,哪怕是大的也好,小的也好,我当然就不愿意交物管费了。
主持人郑煜:杨委员已经很清晰地表述了,物管企业首先就是一个服务性企业,它应该以服务为主,盈利第二,至少要少盈利。
周晓红(江干区政协委员):以前叫物业管理行业,现在很多人叫物业服务行业,说明这个措词,其实背后有它的一种,理念性的一个转变,我认为这块,这个行业肯定是管理和服务,是双重功能的,或者是说管理加服务,我觉得更确切的说是,予管理于服务当中。
杨光辉(万科物业总经理):物业企业到底是不是该赚钱,是不是该做好服务,我觉得不矛盾,任何一个企业,只要是企业,而且是市场化机制下的一个企业,它肯定是以赚钱为目的的,关键是怎么赚钱,应该是提供好服务来赚钱,对吧?但是你让它提供好服务而不赚钱,那也是没法长期持续的,通过物业管理企业,是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的,但是现在往往给物业管理企业,承载了很多社会的问题,实际上我们只能承担物业管理本身,专业范围内的这些事,但是我们实际上承担的,是很多社会的矛盾和问题,所以从这个角度,还要市民们给我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主持人郑煜:在这儿我想问一下,您作为一个一线从事管理的,又作为物管企业的老总,我想问一下,你是怎么看待物业管理企业,它的定位的?
杨光辉(万科物业总经理):我觉得它就是两个方面,一个就是物的管理和人的服务的结合。
主持人郑煜:物的管理,人的服务。
杨光辉(万科物业总经理):对。
主持人郑煜:这张图是来源于百度百科的,讲到的是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企业型的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属于服务性行业,服务性的企业,它与业主和使用人之间平等的,红色的字体标注,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约定,对特定区域和物业,实行专业化的管理,在这个关系上面,我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他们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我想问一下汪律师,从法律上来说怎么解释?
汪政(市民革党员):实际上应该是,业主和物业公司就是一个契约关系,就是合同关系。
主持人郑煜:契约关系、合同关系是不是属于平等的,还是有上下级,管理和被管理?
汪政(市民革党员):完全平等的。这里面是两个问题我觉得,一个问题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受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束的,你要承担物业责任,相应法律责任,我们把重大问题,比方说安全问题,什么问题,盗抢问题,都放到服务合同里面去,合同上给它一个约束,至于说一些比较细化的,比方说我家请一个保姆,那这个是物业公司做的增值服务,比方说我可以提供一个在职服务的,跟保姆公司有联系的,跟保洁公司有联系的,业主有这个需求的时候,比方说送米送油都可以,这是深化服务问题,不在这个服务合同里面,这是另外一个问题,应该不是管这个问题,主要还是对整个园区的,安全管理、物的管理,刚才我们万科老总讲得很对,还有是对人的管理,对小区业主进出人不要杂,还有像群租等等。
主持人郑煜:管物、服务人。
杨光辉(万科物业总经理):物业管理本身,它是对于小区的公共部位的物业服务,它是对于小区的公共部位的物业服务,所以如果涉及到业主家里面,户内的服务需求,实际上跟物业公司之间,是在物业管理的基础之上,再产生的一个契约关系,这个契约关系应该是双方协商,在平等的前提下双方协商的,如果能够把公共服务,和个性化的服务区分开,我觉得才能更好地体现,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平等的地位。
李士和(杭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大家有个换位思维,是不是?作为物业公司来说收了物管费,用我们杭州人说的一句话,上半夜想自己,下半夜想别人,刚才两个委员说了,多提高服务意识,但是另外一个方面,业主也要多理解一下物业公司,这样子相互都能够理解就更好了,要双方都共同来提高法律意识,我们物业管理行业,要站在业主的角度考虑,业主要站到物业公司的角度,大家来考虑,这样这些矛盾和问题,就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渠道。
周晓红(江干区政协委员):业主自身的素质,以及对这些物业管理的职责功能,本身认识也是不到位的,比较模糊,物业公司到底能够帮我们做什么,不能够帮我们做什么,这点意识不是很强,再加上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更加薄弱,我觉得可能在整个氛围里面,要营造这样一种宣传,让大家都明确、明白,大家的责权利。
杨灵萍(市政协委员 市民革党员):我们的目的,不管是业主也好,物业也好,大家最根本的目的,把我这个小区搞得井井有条,安全有序,大家在这个家里面生活得非常舒心,目的都是一样的。作为物业管理当然提高服务水平,作为业主的话,就提高自己的理念,花钱买服务的理念,以及如何理解物业管理的艰辛,还要配合物业管理的工作,比如说有的在楼道上乱堆物,或者车子乱停,我觉得这都是自身素质不够好,没有很好地配合物业工作,这样一来双方有一个换位思考,大家素质共同提高,我们整个小区的环境、治安、车辆,一切都搞得很好,我想这是我们双方共同来,维护一个家的目的。
分提要2
解说:物业管理费采取酬金制,在杭州是否可行?
孙强(凯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做法应该会更明晰一点。
孙强(凯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还没做就会认为它,这个肯定会有猫腻的。
杨光辉(万科物业总经理):能够真正地实现市场化。
解说:《我们圆桌会》广告之后继续深入讨论。
主持人郑煜:我们如何去更好地做好,物业管理这项工作,我们可以通过一个片子,了解一下国内外,对这方面的经验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