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提要1
解说:关于广场舞的争论,矛盾主要集中在哪里?
主持人郑煜:您觉得现在的声音大不大?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不大,这点大有什么大?而且不是很迟的到9点。
王国梁(热心市民):有一些心脏不太好的人,听到这个声音以后心跳会加速。
王永皓(特约评论员):它是一个群体和个人之间的矛盾。
解说:广场舞引发的诸多矛盾,为何越来越激烈?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的,我在广场上可以放得很响。
王永皓(特约评论员):按照这个条文,以及刚才的条文来说的话,实际上广场舞就是被禁止的。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是自己,什么是他人,这个关系怎么去处理。
解说:广场舞,究竟该怎么跳?《我们圆桌会》,广告之后继续深入讨论。
主持人郑煜:其实广场舞很热闹,也有诸多的好处,跳舞的人都觉得有好处,但是也受到很多的诟病和投诉,目前杭州有关这方面的纷争到底是怎么样的,我们通过VCR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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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这是在采荷街道的文体活动中心,每天晚上6点左右,附近的居民就自觉地聚到这个广场,先是跳32分钟的佳木斯操,然后是跳排舞,一直要持续到8点半以后才陆陆续续解散。
跳舞居民:喜欢的。
记者:每天都来吗?
跳舞居民:对。
解说:跳舞的人很开心,可是住在附近小区的居民,却窝了一肚子的气。
采荷小区居民:吵得受不了受不了,赶紧曝光报一下吧。
采荷小区居民:我窗户全部关着的,夏天都不敢开。
采荷小区居民:住在这里真的很痛苦的。
解说:让他们窝气的就是对面跳舞的声音太响,跳舞的时间早上开始的太早,晚上结束的太晚,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 。
采荷小区居民:早上6点钟开始了,音乐震得耳朵,睡觉都睡不着,小孩上学都睡不好。
采荷小区居民:而且我跟你说现在多少夸张,现在晚上他们跳到11点钟,都还在有几个人这里跳,神经病一样的。
采荷小区居民:外面的声音很响,我要听电视里的声音也听不出来。
解说:采荷小区的玉荷邨是个老小区,房子的隔音效果不怎么好,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27幢,紧邻着跳舞的广场,因为声音太吵,有居民干脆装了两层玻璃窗。
记者:我现在是在广场对面的小区3楼,站在这里,我们还是能够清晰地听到外面的音乐声音,然后我们现在来测一下音量。
解说:开着窗户是80分贝左右,关上窗户后,音乐还是很清晰,我们测了下声音是68分贝左右,而依照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居民区的昼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5分贝。对于音量,跳舞的人又怎么想呢?
记者:您觉得声音大不大?
跳舞居民:我觉得不大,跳舞本来就要这个声音,没这个声音怎么跳。
跳舞居民:刚好,我们老年人听不见。
跳舞居民:不大,这个声音正好,要节奏感的,没声音就不行了,勇气。
记者:您声音大了就有勇气了是吗?
跳舞居民:对,有劲。
解说:在采访中,除了抱怨音量太大,还有的市民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觉得这个公共广场,被跳舞的人群包场了,挤占了其他活动的空间。
采荷小区居民:这一块区域没有我们的余地的。
记者:如果说你们想去广场上活动一下……
采荷小区居民:那你要等他们跳完舞,有时候公园里散散步,把你挤得来你没办法走路了。记者:就是你没有活动空间是吗?
采荷小区居民:空间一点都没有了,这个空间是大家的,我希望他们不要影响大家,音量小一点,活动空间范围小一点。
主持人郑煜:我们通过片子看到了跳广场舞,这些大伯阿姨们很热闹,也很高亢,有声音响他才带劲。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我就是这种感觉,我一直感觉很开心,因为音乐听过了,脑子每天想明天跳什么舞,什么音乐好听,会想到这方面,第二方面就觉得大家都像朋友一样。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有点上瘾了。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也不是上瘾。
王永皓(特约评论员):他是一种放松。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每天晚上这样去放松,舞一跳,回来洗个澡很精神。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每天如果不去就像缺了什么一样。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那也没有,不是一定会上瘾的,那也不可能是这样的,你说其他我的空间一点都没有了。
主持人郑煜:刚才吴老师点了一句话,不知道大家听到没有,说陈阿姨你上瘾了,为什么在你的观点当中,广场舞为什么会这么红,这么被大家所接受,原因是在哪里?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为什么这么喜欢跳舞,我们最近有一个调查。认为可以健身的占了76.3%,就像柴大姐所讲的一样,交友和增加生活乐趣的占了13.4%,治疗疾病和减少药费支出的13.4%,保持身材的,也像柴阿姨一样,占了7.3%,消磨时光3.6%,宣泄情绪3.6%,绝大部分是抱着健身这样的概念,所以从他本身的目的来讲还是正面的。
主持人郑煜:既然有这么多的好处,但为什么在最近全国各地都频频引发这样的纠纷,反对的声音不绝于耳,我们来看一下,反对的是占了46.13%,无所谓的占了17.73%,支持的是36.14%。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在反对的46.13%里面,坚决反对的占了23.9%。
主持人郑煜:我们来看看还有就是,大家认为广场舞最大的一个问题是什么?就在刚才的支持和不支持过程当中,我们看到了最大问题一,噪音太大占了71.6%,这个占比的空间很大,我们看到第二,挤占他人利用公共空间的权利,占了24%,这是一条,还有一个就是堵塞了交通4.4%,这个就像王先生刚才说的,明明是一条马路,到了晚上就变成舞台了。
王永皓(特约评论员):我觉得广场舞主要的问题在哪里?主要是在于它是一个群体和个人之间的矛盾,因为我们一直以来受的教育是少数服从多数,但是现在这个社会的要求,很尊重个人权利,广场舞不管它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哪怕就一个人感到不满意都是有问题的,所以它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除了你刚才讲的噪声太大、堵塞交通、挤占公共空间,还有一些问题它还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什么有危险性?它有这么多人,有很多地方是不适合晚上去跳舞的,它是没有灯光的,在这种情况下,万一有个人跌倒了很危险,这是第一个,第二个锻炼本身是不是科学的,每个人70岁以下到40几岁,都跳同样的东西,有的动作还非常大,是不是合适,万一出现伤害怎么办。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从医学上来讲的话,低频的噪音会导致人的神经衰弱,长期同声调的低频噪音,高频的噪音超过50分贝、60分贝,长期这样的话也会引起神经衰弱,那就是伤害别人了,还有71.6%的人认为噪音太大,噪音大了以后,我们调研结果就是,噪音大了以后有什么负面效应,46.7%的人认为影响了睡眠质量,34.8%的人影响了个人心情,还有18.8%的人认为影响了小孩的学习。
主持人郑煜:就您这个问题,我想问一下柴阿姨,您觉得现在的声音大不大?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不大,这点大有什么大,而且不是很迟的,6点半到7点半到9点,都很正常的。
王国梁(热心市民):有一些心脏不太好的人,很难受刺激。
主持人郑煜:心脏不好的老年人。
王国梁(热心市民):对,听到这个声音以后心跳会加速,我就碰到过这种情况。
主持人郑煜:你碰到过这种情况。
唐爱军(采荷街道芙蓉社区书记):所以说刚刚律师也提到了,我觉得是意识问题,现在我们很多人意识就是这样,我有我这个权利,但是我这个权利,有没有侵犯到别人的权利,他没有考虑。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首先是认知问题。
主持人郑煜:没错,说到这个地方,我们就来看一个题板,我们看到治安处罚条例第58条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陈阿姨,知道这个条款吗?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不知道。
主持人郑煜:这个条款万一跟你说你会怎么样,你觉得这个条款有没有道理?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这个条款道理也有,我们也不好侵犯他人的权力,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的,我在广场上可以放得很响,如果在小区里噪声低一点,也是很正常的,所以说不是绝对的。
主持人郑煜:刚才柴阿姨就说,因为我是在广场上跳舞的,所以我的喇叭要响,我的声音够响没有关系,不会扰到民,但是对于这个事情,还有一个题板我们再来看一下。《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这里指的是公共场所,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进行文体等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也是一个明文规定,柴阿姨知道吗?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不知道。
主持人郑煜: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您会怎么样?
王国梁(热心市民):社区跟您说过吗?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社区没有,因为我们社区没有发生这个事情。
王永皓(特约评论员):如果按照这个来说的话,按照这个条文,以及刚才的条文来说的话,实际上广场舞就是被禁止的。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它是违法的行为。
王永皓(特约评论员):它就是违法行为,它是根本就不应该有的。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你们这样说,我们跳舞是不好的了,是不太支持的,什么叫全民健身呢?
王国梁(热心市民):不是说跳舞不好,是你选择的场地不对。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场地不对,我们也是每个社区管理的时候,到哪个场地,可以跟社区居民说,到哪个地方去,也可以设立一个(场地),不要影响的前提下,每个社区肯定有这样一个环境,也可以注意一下,在那里不要有噪声。
主持人郑煜:在这儿想问一下王主任,有明文条例,也有相应的口子,但为什么这些条例会被束之高阁,没有落实,您觉得这里面存在什么问题?
王晋江(市文明办副主任):广场舞往往是一种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对。
王晋江(市文明办副主任):但是这种文化生活一般来说可能有一些部门(认为),群众跳跳舞好像时间又不长,你这个是不是管得太宽了一点,这是一个,就是觉得从情理上来说,好像管广场舞是引导为主,还一个就是刚才讲的社区是一方面,但是更重要的是,我觉得城管部门,包括有关像公安,还是要适当地进行一些劝告,或者是一种调解。
柴招仙(广场舞领队):我感觉王主任讲的蛮对的。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这个职责管理部门,从法律规定来讲的话,公安部门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公安机关首当其冲。
主持人郑煜:公安机关。
吴伟强(浙江工业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这是法律规定的。
主持人郑煜:我们接下来通过小灵通,我们来了解一下,国内外对这样一些群众性的集合大规模的广场跳舞,他们是怎么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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