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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的实施意见
hwyst.hangzhou.com.cn  2009年10月16日 12:44:28 星期五

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的实施意见

市委〔2009〕19号

(2009年7月17日)

  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是杭州破解“上学难”特别是“上好学难”问题成本最低、风险最小、成效最大的一条重要路径,也是杭州特色推进优质教育均衡化、平民化、普及化的一条成功之路。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全市优质教育覆盖率,提升教育品质,打造教育强市,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在《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的意见》(市委〔2007〕34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名校集团化战略的若干意见》(市委办发〔2006〕100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质并举、以质为本”,拓展办学领域,创新办学方式,优化办学机制,强化办学保障,着力破解“上学难”特别是“上好学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教育需求,实现“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目标,打造教育强市,为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奠定坚实基础。 2、主要目标。至2015年,六个老城区中小学名校集团化覆盖率达到75%,幼儿园名园集团化覆盖率达到45%;全市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参与面达到100%;全市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90%,其中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45%;全市优质义务教育覆盖率达到80%;全市优质高中教育覆盖率达到85%。通过进一步提高全市优质教育覆盖率,在全省率先让杭州的孩子都能享受十五年“一条龙”式的优质教育,确保我市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全省领先、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拓展名校集团化办学领域

  3、向学前教育延伸。加快城区名园集团化进程,按照“托幼一体化”要求,统筹本市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需求,调整建设规划,完善配置标准。按照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三个一批”要求,切实解决好幼儿园用房问题。在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同时,充分利用现有空置楼宇、旧厂房和学校等资源,将其置换、改造为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凡新建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采取“名园+新园”办学模式。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对学前教育投入,逐步增加市、区两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各区学前教育事业经费达到同级教育事业经费的8%以上,县(市)达到5%以上;拓展学前教育经费筹措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民办托幼园所。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科学制订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岗位定员标准,合理配备教职工,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

  4、向农村教育延伸。深化义务教育段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完善区域内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工作规划,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加强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考核。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规范幼儿园建设,鼓励名园以办分园或教学点等多种形式与“民园”、“农园”合作办学,提升办园质量和等级。整合利用农村优质成人教育资源,创建区域性中心成校,并以此为核心,辐射、带动、指导周边乡镇成校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好的教育培训和服务平台,推动农村成人教育整体发展。

  5、向弱势群体教育延伸。把帮助和扶持新建、薄弱学校迅速提升软实力,作为名校集团化办学的重要内容。在城区全面组建基础教育名校集团基础上,推动集团化办学向特殊教育领域延伸,实现全市特殊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名校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缔结教育联盟,提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办学水平,让“新杭州人”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

  6、向职业教育延伸。组建“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办学。优化专业设置,探索职教集团“1+2”或“2+1”联合办学模式,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做强做优职教集团。共建校企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和联动机制,保障职教集团内校企人员互通兼职,学生工学顶岗顺畅,成员单位在品牌、管理、设备、师资、技术、信息、教学、实习、生产基地、技能鉴定、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对职教集团理事单位企业,由各级财政给予减免税收、学生顶岗实习适当补贴,对职教集团理事单位中的优秀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引导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加强与杭州都市经济圈、长三角地区职业教育的交流合作,加快建立和健全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7、向社会教育延伸。统筹实训基地和师资建设经费,建设杭州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公共实训基地。运用教育培训券,加大政府购买培训力度。加快职业院校发展,增强职教集团参与技能培训的能力,大力开展成人“双证制”(技能证书和学历证书)培训,提高杭州人均受教育年限。对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较好的职教集团,各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和补助。

  三、创新名校集团化办学方式

  8、完善办学模式。继续推进“名校+新校”、“名校+民校”、“名校+弱校”、“名校+农校”、“名校+名企”模式,积极探索“名校+名校”、“高校(教科研单位)+新校”、“名园+街园”以及“教育联盟”式运作机制、“名校托管”式运作机制、优质资源再生发展机制等新模式。举办集团化办学研讨会或经验交流会,通过集团化办学先进评比等方式,从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干部队伍与师资品质、教育环境与文化资源、办学水平与社会效益以及创新与特色等方面,推广集团化办学成功经验,推动名校集团化办学向纵深发展。

  9、强化区域合作。推进六个老城区之间优质教育均衡发展,坚持“但求所在,但求所用,不求所有”,整合教育资源,放大名校效应,实现互利共赢。积极推动名校集团化办学向两个新城区和五县(市)延伸拓展,加强名校对五县(市)学校的辐射和带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成立杭州都市经济圈教育发展与协作专业委员会,建设教育发展与协作信息网,开展教育协作活动,促进杭州都市经济圈教育协调发展。加强名校集团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积极吸引长三角地区各类名校大院来杭办学,不断提升办学水平,进一步打响“学在杭州”品牌。

  10、注重借力发展。城市化进程中新开发的区域,可以采取“委托管理”方式,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的模式。同一办学层次名校资源不足的,辖区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委托跨辖区或高一层次名校领办、管理新建学校或原有薄弱学校,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向新开发区域有效辐射。进一步发挥高校(科研单位)在名校集团化办学中的作用,鼓励高校(科研单位)参与基础优质教育资源扩张、快速孵化新的中小学名校。鼓励民办教育集团化办学,对公众认可的民办名校,鼓励其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开展与其他学校的多方面、多层次合作,走集团化发展道路。

  四、优化名校集团化办学机制

  11、优化办学机制。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现学校文化重构。赋予名校集团更多的自主发展和内部管理权限,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与名校集团的新型关系。创新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完善集团理事会负责制,落实集团成员单位权利义务,进一步明确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各个环节,提高名校集团管理水平。完善集团内教师定期流动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促进各成员学校健康有序发展。

  12、丰富办学内涵。完善从“聚变”到“裂变”的再生性集团发展机制,保障名校资源的可持续增长。培育新型人际关系和校园文化生态,实现名校传统、校区特色与集团文化的有机统一。加强名校集团内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成员学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网上共享,构建网络学习共同体。拓展教师培训空间,提升校本培训效益,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化发展。

  13、调整办学体制。积极稳妥做好“国有民办”体制调整工作,进一步推进名校集团化办学,进一步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坚持优先满足群众就近享受公办教育需求的原则,以转为公办学校为主,对转为公办学校的,重新划定学区,免费就近入学;对有条件能够妥善处理好办学主体关系、校舍租赁关系、教职工聘用关系、财务收费关系的,可转为民办学校。已参与组建教育集团的,要继续发挥其作用;对尚未参与组建教育集团的,要推动其参与名校集团化办学。各区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周密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在2010年秋季开学前基本完成体制调整,确保平稳过渡。

  五、强化名校集团化办学保障

  14、加强统筹协调。市解决“上学难”问题领导小组要把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各区、县(市)和市有关部门要将实施名校集团化战略优先纳入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围绕“有地办学、有钱办学、有人办学、有章办学”要求,明确责任,完善政策,创新工作,把名校集团化办学推进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考核内容,确保名校集团化办学深入实施。

  15、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名校集团化发展经费投入,市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名校集团化发展专项经费提高到500万元,并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名校集团学校办学补助。各区、县(市)财政也要相应提高专项经费额度,用于推进名校集团化办学。落实名校集团和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专项经费,落实“名师名校长”工程中集团和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主要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培训经费。

  16、完善考核机制。完善杭州市名校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名校集团化办学考核力度,加强对名校集团教育实施状况的定期监测,以适当方式接受社会的评价和监督,推动杭州名校集团化办学科学发展。

  17、健全激励机制。中学集团核心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小学、幼儿园集团核心学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比例,继续按“提高10个百分点”的政策执行。如遇国家及省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更为宽松政策,按新政策执行。集团内成员学校(校区)间给予定期交流或轮岗的教师、干部在晋级评聘和评优评先上优先考虑。名校集团核心公办学校可适当增加公办教师编制。名校集团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中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内,按照规范程序和要求实行自主分配。对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名校集团和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由市委、市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用于奖励在其中承担重要职责、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

  18、营造良好氛围。市属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对推进名校集团化战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营造支持杭州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杭州教育在高起点上争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

来源:中国杭州 作者: 编辑:谢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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