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平安夜、圣诞节,一连串的好日子让大家都沉浸在节日的快乐氛围中。翁女士本也想趁着节日的热闹劲儿,请家人一起到湖滨路的杭州酒家(原太子楼地址)吃顿饭,开心开心。却没想,折腾到很晚,不但饭没吃成,还惹了一肚子的气。
消费者:抵用劵一没过期二还有效 为啥不能用?
翁女士掏出了一张写着“真情回馈 体验美味”的杭州饮服集团消费劵,面值为100元。
“上次我和小姐妹在奎元馆消费了600元,他们就送了我两张100元的抵用劵,说是下次消费300就能抵用一张。”翁女士说,“当时我还特意问过的,服务员和我说,这个抵用劵在杭州饮服集团所属的知味观、味庄、杭帮菜博物馆、天香楼、杭州酒家什么的都通用的,今天来就说不能用了!为什么?”
记者仔细看看了这张杭州饮服集团的消费劵,背面的使用须知上确实写着“杭州饮服集团所属企业有知味观、味庄、杭帮菜博物馆、天香楼、杭州酒家、奎元馆。”正面写着有效期为2013年5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中间还盖上了一个红色“杭州饮食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奎元馆财务专用章”
那么抵用劵一没过期二还有效,为啥不能用?双方争论的焦点恰恰就出在这红色盖章上。
杭州酒家:盖哪里的章就只能去哪里使用 解释权归我们!
记者找到翁女士就餐的杭州酒家湖滨店,杭州酒家一位朱姓的财务总管给记者的解释是:“抵用劵上的最后一条——本消费劵破损、复印、涂改、超过使用期限及无杭州饮服集团和消费所在企业盖章均为无效。”
意思就是——消费劵上盖了哪个企业的章,就只能到这个企业去使用。“消费劵上盖了奎元馆,就只能到奎元馆去使用。”
“最后一条是说在这些情况下,抵用劵是无效的,既然我已经盖了你们所说企业的章,就说明是有效的。”翁女士则认为,“至于你们现在所说的‘消费劵上盖了哪个企业的章,就只能到这个企业去使用’只是你们口头说说的,使用说明上也并没有说明啊!”
而且,翁女士觉得,我当初还特意问过奎元馆,人家也明明说都可以通用的,你为什么就不能用?霸王条款!
“那解释权归我们啊!”朱姓的财务总管很强硬。“哪一点写解释权归你们?!”翁女士也被惹得火气大增。
争执不下之际,杭州酒家一位自称姓叶的经理终于出面了,态度很坚决“不能抵用!” 理由是——继续念起抵用劵背面的“使用须知”:一次性消费金额满300元可抵用盖有所在企业印章、面值100元的“杭州饮服集团消费劵”一张。
简言之,必须是“盖有所在企业的印章。”还是咬定“所在企业盖章”不放!
咬文嚼字歧义多 还需自身找漏洞
但是,杭州酒家自己读读“一次性消费金额满300元可抵用盖有所在企业印章、面值100元的‘杭州饮服集团消费劵’一张。”究竟是个什么意思?
是翁女士理解的——消费满了300元就能抵一张,所属企业全部通用;还是你们自己解释的在哪盖章,去哪使用?就连天天与文字打交道的记者恐怕也要范糊涂了。
吃饭、消费,好不容易得个实惠,还要如此耗费脑细胞反复琢磨文字中的“玄机”,消费者会不会也太累了?
“商家和我们消费者玩这种语言游戏太没意思了!就算他们有什么解释权,他们这个须知写的,至少是有歧义的。”翁女士说。
小小一张抵用劵还有不足一周就过期了,不知道在这段时间里,还会有多少消费者读不明白这些咬文嚼字的条条框框,但记者认为,若是非要把使用须知写得如此咬文嚼字,那杭州酒家不如就写成“一次性消费金额满300元,可在盖有该企业印章的门店,抵用该盖章企业面值100元的‘杭州饮服集团消费劵’一张。”加几个字,没那么难,并且,那么强调解释权的话,还是少不了追加一条“具体解释权归杭州饮服集团所有。” |